柯志明:既然因信稱義,稱義的關鍵就是人的信心,能否稱義得救全由人決定,這是自大而來的自欺欺人之見。經上說,你們得救是本乎恩,也因著信;這並不是出於自己,乃是神所賜的;也不是出於行為,免得有人自誇(弗2:1-10)。據此,「因著信」的那個「信」也是恩,是上帝在重生我們之後賜給我們的。
反思:柯教授對「唯獨恩典」的立場鮮明,屬於加爾文主義的單方救恩論,主張「救恩全然出於神的主動,人無可誇口」。這一立場嚴謹而一致,但有值得深思之處。
首先,同意不能自誇「信」,沒有上帝的計畫,一切都不存在。但不能忽略普世恩典與人的責任。若一切都由神預定,傳道、悔改、勸人信主的意義何在?
其次,柯教授引用羅10:17「信道是從聽道來的」,卻又認為「人能否聽見、能否回應」皆出於神的決定。如此傳道與信主不再是活生生的關係互動,而成為劇本中早已安排的程序,人便成為無自由意志的傀儡。
第三,聖經對「信」的描述,包含人的主動選擇與回應(約3:16、徒16:31、羅10:9-10),據此彰顯上帝的榮耀。若恩典僅被理解為「神絕對主權的施予」,人的愛與感恩就難以成為真實的自由回應,只剩被動的順服。這樣的恩典觀固然高舉上帝的主權,卻削弱神邀請人以愛回應祂的愛的倫理深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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