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2018年台灣發電量2332億度,火力占82%,核能只佔11%;再生能源裝置量575萬瓩,超越核能的450萬瓩。
2.
核四花了四千多億,錢像打水漂,每人損失2萬元,要啟動還要花7百億。
3.
台灣電力備載容量還有10%,去年用電成長率也只有1%多,電不夠用是假議題。
4.
就算不出事,20年到期的廠區無法放核廢「數萬年」 (註),更不要說蘭嶼都反對低階廢料。註:鎝99的半衰期21萬年、碘129要1,570萬年、錼237要214萬年、鈽239要2萬年。
5.
核廢提煉技術不成熟,成本也負擔不起。
6.
考慮到期拆除成本、核廢儲存成本,設算核能總成本高出綠能。
7.
國際能源總署預計至2040年,印度及中國佔了全球核能投資成長的91%,其他國家收手了。福島核災後,各國加嚴安全標準,由於無法負擔龐大升級費用,美國40座反應爐很可能提前除役。
8.
台灣土地小地震多,禁不起核災,南部的水不夠用,北部人口無法疏散,屆時有辦法的人都跑光了。(eaton)
註1:馬江聯手開戰能源政策 蘇貞昌:不必再起風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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