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6月12日 星期五

辨別真假的證據能力


辨別真假的證據能力

現代人人一把號,是真是假,我們可以透過證據層次(Hierarchy of Evidence),來判斷說法的「證據能力」。我以藥物為例,作簡單說明。

1.最底層的證據:例如,阿嬤說吃這有效,就算阿嬤改為德國梅克爾,只是案例,這是最底層的層次。就算是專家意見,可能為利害關係表達意見,也只能參考,不代表真理。

2.未經過控制的觀察實驗:例如,很多人說吃了有效。若這種實驗涉及大量對象,勉強算是可信的證據。

3.經過控制的科學實驗:例如,把實驗對象分為實驗組和對照組,事前給藥的人不知道誰是實驗組或對照組,這種證據更有說服力。這是新藥臨床二期試驗。

4.大規模、長時間的科學實驗:例如,將數千位或數萬病人分為實驗組和對照組,而且透過很多不同的機構、地點測試。這是新藥臨床三期試驗。

5.統合分析(Meta-studies):例如,把每種藥物的利弊跟證據列出來比較。這算是文獻回顧,證據層次最具備權威性。

追尋真理既是願望,也是靈感。即便權威看法,我們仍需承認知道不夠多,需要不斷論證。對於新觀點要以寬容和虛心態度保持開放,並願意基於新證據,改變自己的觀點。這樣才能自我成長,培養評估事實的能力。

當然,有些事實容易查證,不需要龐大複雜的統合分析。例如,我曾反駁「教改歸咎李遠哲」的謠言。在我看來,講難聽一點,根本是胡說八道。

我的理由是,當年進大學機會不到18%,補習憂鬱自殺層出不窮,而民間8成支持教改,且教改豈能一次成功,講誰要負責,是無理的後見之明。

再者,李遠哲主持的教改會任務是綜合委員意見,29位都是「碩彥之士」,他們豈會聽從李的意見,教育部又怎會遵照建議執行?

教改方案是教改會解散一年後由「教育改革推動小組」訂定,小組是連戰成立,劉兆玄擔任召集人,若要負責,推動小組豈不更要負責?!Q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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