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必害怕獨處?2015/06/12 作者: 丁菱娟(世紀奧美公關創辦人)
http://blog.cw.com.tw/blog/profile/85/article/2228
現代人怕寂寞,怕孤單,尤其是歡樂過後,心情還懸在現場的那片熱滾滾的喧嘩中,遲遲無法冷卻下來,接下來就是一個人面對喧鬧後的反差,若不是清楚自己的人,寂寥和孤獨的感覺湧現而上,或潸然淚下,恐怕是難免的。
人總是太害怕一個人,所以才會喜歡到哪裡都呼朋引伴,才會不分青紅皂白就想進入婚姻,又害怕離婚。
其實我們出生時就一個人來,終究也會一個人走,獨處的能力應該是與生俱來,如果能欣然接受獨處的好處,或許人生會有好多的沉澱與驚喜。
我年輕的時候是一個超級愛熱鬧的人,那裡熱鬧就往那裡鑽。
但是往往歡樂後的孤寂讓我覺得不舒服,朋友分離也讓我覺得格外難受。
但是慢慢的,因為職位的關係,讓我越往高處爬,越發現要承受孤獨的代價,於是我學會了一個人吃飯、一個人喝咖啡、一個人思考的美好,因為我不能隨便去打擾員工。
漸漸的,我也發現一個人看電影、一個人逛街、一個人聽音樂、一個人看展覽的自由與愜意,開始享受獨處的樂趣。以前年輕的時候會覺得這是不得不的選擇,現在則是刻意安排機會。這樣心態的改變之後,我再也不怕時間的留白,不怕無聊,因為我知道我一個人也可以很好,我不需要依賴別人讓我自己變得更好。有些事情有伴很好,沒有也可以很好,這是我的學習。
所以想要有伴去做一件事,就邀請另一個人,人家答應了,我們開心,感謝,倘若別人不想,或是無法配合,我們也不必難過,也不必放棄想做的,別人除了包括朋友,也包括子女,另一半,這樣我們就不會有不開心的媽媽,不快樂的太太。
因為我們知道如何自得其樂。
說也奇怪,當妳可以一個人自由自在的時候,妳反而會有一種從容優雅的氣質,反而吸引了周遭很多想要跟妳在一起的人,因為他們從妳的身上看到了完整的獨立個體,獲得了正面、快樂的能量,妳的自得其樂,不會成為別人的負擔,反成了風景,一幅賞心悅目的風景。
或許有人認為獨處是一種不得已的妥協方式,無論如何都要試著喜歡它,否則大部分的時間我們都得對抗不要「一個人」的痛苦。
人是群居的動物,在一起很好,但可能也不想都一直都在一起。
分享很好,但也都不見得凡事都需要分享。有時候我想離開一下,我想隱藏起來,我想獨自呼吸一下,我都要有這種能力。
我要自己可以享受很多人熱鬧的樂趣,也要自己可以享受一個人的快樂。
我們有太多時刻不得不享受一個人的獨處,譬如有人臨時不能赴約,或狀況改變,譬如我最常遇到的就是人在機場,卻發現班機延遲起飛,生氣何用?
倒不如找個咖啡廳或角落,拿出心愛的書,點杯咖啡,好好享受這多出來的時光,進入我的閱讀世界,享受吧!
(本文作者為世紀奧美公關創辦人暨總顧問,歡迎連絡丁菱娟粉絲專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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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6月15日 星期一
生而為人的價值到底是甚麼。@eaton
生而為人的價值到底是甚麼。@eaton
四個中國貴州農村的留守兒童自殺,非常悲傷。父母親離開子女到城市工作為的是甚麼 ? 我真的賺不到多少錢,一定回鄉下的老家住!就算買不起甚麼東西,也可以用電鍋蒸點什麼。不太優雅,但優雅本來就是生存以上的事。
明天6月15日是人權濫觴的英國大憲章(Magna Carta)800周年紀念,無奈歷史不是一條只會進步與向上的軌道。人權的價值說起來動聽,但不是資本主義要的資產,只有不斷飄零。不管願意與否,我們都在支持著時代的巨輪轉動,為著麵包與安穩前進,努力獲得更有價值的技能,因為我們害怕一不小心就墮入更底層的世界。絕大部份的人都在這種不安裡被分化,害怕下層的人來搶我們的餅碎,比害怕上層的人來壓迫更甚。
我們不斷的走動,離開一個地方,又到另一個地方。有能力的人去外國工作,讀書,沒有能力的人外地打工,在貧民窟努力生存。有錢的人可以隨時買張機票,看孩子,看父母。沒有足夠資產﹑知識與技能的人,就只能隨著後工業社會飄零,成為支撐浮華城市的隱形異鄉人,又成為親人眼中的陌生人。
(讀 Sherry 臉書)
http://www.worldjournal.com/…/article-%E6%81%A5%EF%BC%81%…/…
奮戰到底
The love can ever lose is a fact that we cannot accept as truth.
愛有時也會失敗,這是事實,但不是真理。-泰戈爾漂鳥集
We can love them without understanding.
就算不明白為何不接受我們的愛,但是我們仍然可以愛他。-電影大河戀
「如果你甘於選擇坐在舒服的椅子上,僅僅當個旁觀的評論家,那就去吧。然而,有人選擇守護自己與夢想的約定誓言,為了追求夢想奮不顧身地跌倒起身、弄髒衣服,甚至受傷流血,但他們並不害怕,因為他們選擇勇敢的生命方式。」-美國羅斯福總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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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世界有許多的愛,可能來自造物主、溫暖的心、或默默的忍受與淚水,但不知道為什麼,世界卻經常拒絕這份愛,甚至是親人,總是有走不出的罪惡與愚昧。對於堅持美善的人來說,這是個強烈的失落與失望的挑戰。
問題是,接受這個「事實」並不能激發生命的力量。所幸,愛的實踐卻可滿足心靈深處的渴望,生命的價值最終被確立,生命因此更成熟更豐盛。這樣的愛可以失敗,但不會被打倒,因為與「真理」同行。
魔戒二部曲雙城奇謀中,山姆說一段話:我們辦不到,我知道這不公平。我們原本就不該來。但就像是我們聽過被歌頌的偉大事蹟,充滿黑暗和危險。有時候你不想知道結局,因為怎麼可能有快樂的結局?發生過這麼多可怕的事,這世界怎麼可能回到從前?然而最後可怕的陰影終會消失,就連黑暗也會消失。嶄新的一天會來臨,太陽也會散發更明亮的光芒。這非凡意義的感人故事才令人永生難忘。縱使你太年輕,不明白為什麼,但是我想我明白了,我現在明白了。這些故事的主角有很多機會半途而廢,但他們並沒有。他們決定勇往直前,因為他們抱著一種信念---這世界一定存在著良善,值得我們奮戰到底。
奮戰到底的最後,那美好的仗我已經打過了,當跑的路我已經跑盡了,所信的道我已經守住了。從此以後,有公義的冠冕為我存留(提摩太後書4:7-8)。 (eaton)
愛有時也會失敗,這是事實,但不是真理。-泰戈爾漂鳥集
We can love them without understanding.
就算不明白為何不接受我們的愛,但是我們仍然可以愛他。-電影大河戀
「如果你甘於選擇坐在舒服的椅子上,僅僅當個旁觀的評論家,那就去吧。然而,有人選擇守護自己與夢想的約定誓言,為了追求夢想奮不顧身地跌倒起身、弄髒衣服,甚至受傷流血,但他們並不害怕,因為他們選擇勇敢的生命方式。」-美國羅斯福總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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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世界有許多的愛,可能來自造物主、溫暖的心、或默默的忍受與淚水,但不知道為什麼,世界卻經常拒絕這份愛,甚至是親人,總是有走不出的罪惡與愚昧。對於堅持美善的人來說,這是個強烈的失落與失望的挑戰。
問題是,接受這個「事實」並不能激發生命的力量。所幸,愛的實踐卻可滿足心靈深處的渴望,生命的價值最終被確立,生命因此更成熟更豐盛。這樣的愛可以失敗,但不會被打倒,因為與「真理」同行。
魔戒二部曲雙城奇謀中,山姆說一段話:我們辦不到,我知道這不公平。我們原本就不該來。但就像是我們聽過被歌頌的偉大事蹟,充滿黑暗和危險。有時候你不想知道結局,因為怎麼可能有快樂的結局?發生過這麼多可怕的事,這世界怎麼可能回到從前?然而最後可怕的陰影終會消失,就連黑暗也會消失。嶄新的一天會來臨,太陽也會散發更明亮的光芒。這非凡意義的感人故事才令人永生難忘。縱使你太年輕,不明白為什麼,但是我想我明白了,我現在明白了。這些故事的主角有很多機會半途而廢,但他們並沒有。他們決定勇往直前,因為他們抱著一種信念---這世界一定存在著良善,值得我們奮戰到底。
奮戰到底的最後,那美好的仗我已經打過了,當跑的路我已經跑盡了,所信的道我已經守住了。從此以後,有公義的冠冕為我存留(提摩太後書4:7-8)。 (eaton)
朱敬一專欄不容奧客對台灣科技產業侵門踏戶
朱敬一專欄不容奧客對台灣科技產業侵門踏戶
朱敬一 2015年06月11日 06:10
有些企業家正派而關懷自己的家鄉,但是也有些企業家一天到晚鬧出來的新聞,盡是全家串聯逃稅被逮、小三懷孕不知誰的種、到對岸炒房倒帳坑人、協助對岸掏空自己家鄉等。尤其是掏空科技產業,其對台灣的危害程度不下於頂新事件。真想請張大春兄參酌,看看有沒有辦法發起個類似「滅頂」的民間運動,給這些幫助外國流氓魚肉台灣廠商的人,一點點民間的「關切」。
除了民間,我認為政府也該有所作為。對岸與韓國的的經濟,都不是純粹的自由市場經濟,甚至有些時候是利用台灣的自由、民主、人權、法治彈性,去掏空我們、欺負我們。例如,有些公司在竹科台灣X公司的對門,開一家經過外資包裝的甲公司,大舉挖角對門的X台灣公司,從人資長到工程師,明目張膽地挖角掏空。雖然這種以挖角行遂實質技術移轉,是百分之百違反營業秘密法,但由於台灣司法制度欠缺竊取營業秘密的揭露彈性,被竊密的X公司幾乎是被綁起來打。此外,X若是去甲公司的母國打官司,在母國全無司法公信力又「愛國」的前提下,結果不問可知。
可是如果甲公司的作為嚴重傷害台灣的經濟競爭力,它經過包裝的假外資營業執照,政府難道不能快速撤銷嗎?甲公司匯進匯出的款項,政府難道不能徹查其適法性嗎?甲公司這種對台灣侵門踏戶的奧客,新竹科學園區的廠房租約不能立刻停止嗎?如果侵門踏戶事件的媒介主角在台灣有逃漏稅惡劣記錄,難道不能用稅捐稽徵法41條的種種規定,去做適當處理?這些,都是政府可以施以的行政援手。這一切行政手段都在法律範圍之內,只是國家面對的其他國家的囂張暴力,把主客地位翻轉而已。
美國對於不公平貿易,動輒祭出301條款,用國家力量做對應式的報復。韓國行政當局的黑手,自匯率操控到油耗做假,在在都是令人瞠目結舌。對岸對於智慧財產權的「保障」,更是出了名的胳膊向內彎。我們的行政院,是否應該成立專案小組,針對嚴重影響台灣產業實力之非市場威脅,整合科技(各種重大科技竊取,如台積電案)、檢調(如觸犯營業秘密法等各種犯罪嫌疑)、經濟(各種假外資包裝的中資)、財政(各種涉及研發外移的逃漏稅),予以快速處置?只要是在法律範圍之內,對於非以市場手段、利用台灣疏漏的行政空間,行遂掏空我們經濟競爭力者,政府都該考慮給予行政快速處分,沒有道理放任外國流氓在台灣撒野,欺負台灣廠商。
當然,前述作為要堅守依法治國的大原則,選案要謹慎,執法要嚴謹。對於友善而守法的外國廠商,台灣一定要友善;但是對於來自於惡劣國家又有內奸幫忙的奧客,我們的反應一定要快速,一定要有因應彈性,一定要行政機關的積極介入。
朱敬一 2015年06月11日 06:10
有些企業家正派而關懷自己的家鄉,但是也有些企業家一天到晚鬧出來的新聞,盡是全家串聯逃稅被逮、小三懷孕不知誰的種、到對岸炒房倒帳坑人、協助對岸掏空自己家鄉等。尤其是掏空科技產業,其對台灣的危害程度不下於頂新事件。真想請張大春兄參酌,看看有沒有辦法發起個類似「滅頂」的民間運動,給這些幫助外國流氓魚肉台灣廠商的人,一點點民間的「關切」。
除了民間,我認為政府也該有所作為。對岸與韓國的的經濟,都不是純粹的自由市場經濟,甚至有些時候是利用台灣的自由、民主、人權、法治彈性,去掏空我們、欺負我們。例如,有些公司在竹科台灣X公司的對門,開一家經過外資包裝的甲公司,大舉挖角對門的X台灣公司,從人資長到工程師,明目張膽地挖角掏空。雖然這種以挖角行遂實質技術移轉,是百分之百違反營業秘密法,但由於台灣司法制度欠缺竊取營業秘密的揭露彈性,被竊密的X公司幾乎是被綁起來打。此外,X若是去甲公司的母國打官司,在母國全無司法公信力又「愛國」的前提下,結果不問可知。
可是如果甲公司的作為嚴重傷害台灣的經濟競爭力,它經過包裝的假外資營業執照,政府難道不能快速撤銷嗎?甲公司匯進匯出的款項,政府難道不能徹查其適法性嗎?甲公司這種對台灣侵門踏戶的奧客,新竹科學園區的廠房租約不能立刻停止嗎?如果侵門踏戶事件的媒介主角在台灣有逃漏稅惡劣記錄,難道不能用稅捐稽徵法41條的種種規定,去做適當處理?這些,都是政府可以施以的行政援手。這一切行政手段都在法律範圍之內,只是國家面對的其他國家的囂張暴力,把主客地位翻轉而已。
美國對於不公平貿易,動輒祭出301條款,用國家力量做對應式的報復。韓國行政當局的黑手,自匯率操控到油耗做假,在在都是令人瞠目結舌。對岸對於智慧財產權的「保障」,更是出了名的胳膊向內彎。我們的行政院,是否應該成立專案小組,針對嚴重影響台灣產業實力之非市場威脅,整合科技(各種重大科技竊取,如台積電案)、檢調(如觸犯營業秘密法等各種犯罪嫌疑)、經濟(各種假外資包裝的中資)、財政(各種涉及研發外移的逃漏稅),予以快速處置?只要是在法律範圍之內,對於非以市場手段、利用台灣疏漏的行政空間,行遂掏空我們經濟競爭力者,政府都該考慮給予行政快速處分,沒有道理放任外國流氓在台灣撒野,欺負台灣廠商。
當然,前述作為要堅守依法治國的大原則,選案要謹慎,執法要嚴謹。對於友善而守法的外國廠商,台灣一定要友善;但是對於來自於惡劣國家又有內奸幫忙的奧客,我們的反應一定要快速,一定要有因應彈性,一定要行政機關的積極介入。
朱敬一院士的論述與我相同 @EATON
朱敬一院士的論述與我相同。推動遺贈稅降稅的始作俑者不想承擔這六年來貧富差距惡化、房價飆漲的責任。他們傷害台灣,就該鞠躬致歉,承擔責難。政客以為可以搓掉批評,但是他們搓不掉知識份子的是非判斷。
有興趣者可詳讀朱敬一院士的文章。http://www.storm.mg/article/52845
我再廣告一遍,過去6年,遺贈稅降稅的稅損約在6千至9千億中間,最可能靠近9千億 (請參我在分配正義項公開發表的文章)。這個數字還沒包括"非房產贈與"的稅損(約再加10%稅損)。
有興趣者可詳讀朱敬一院士的文章。http://www.storm.mg/article/52845
我再廣告一遍,過去6年,遺贈稅降稅的稅損約在6千至9千億中間,最可能靠近9千億 (請參我在分配正義項公開發表的文章)。這個數字還沒包括"非房產贈與"的稅損(約再加10%稅損)。
2015年6月14日 星期日
對於舒緩殺人事件頻繁發生的幾點想法@eaton
1.本篇從四個元素:準則-處境-動機-外部效果(筆者整合John Frame/經濟學/管理學觀點),探討「如何舒緩殺人事件頻繁發生」。
準則:改善社會環境處理問題,而非死刑,並強調悔改與饒恕的理念。
處境:加害者面臨新自由經濟主義帶來的壓力。
動機:加害者想報復與逃避社會。
外部效果:提醒大家,不是只有加害者要負責,而是人人有責。註:外部效果係指惠及或殃及他人的效果,通常配合前三項,用來評論方案,或是判斷某人的作為(涉道德,只專注外部效果)。
2.本篇已公開發表。http://talk.ltn.com.tw/article/breakingnews/1342234
3.因篇幅限制,被刪掉很多,所以貼全文如下。
--------------------------------
對於舒緩殺人事件頻繁發生的幾點想法
最近討論殺人事件的文章點閱數驚人,文章內容大多是犯罪者心理分析、討論社會變遷的結構因素或是辯論死刑存廢。依國內精神科專家的看法,最近的四個案例(黃富康、曾文欽、鄭捷、龔重安)的殺人動機都是想報復社會,並藉著監獄或判死來逃避社會。社會心理專家則認為,「報復與逃避」動機形成的背景是:人格障礙,強烈的自我意識;境遇不佳,對未來絕望;自覺受害,長期沒人關心。上開分析,與日本法務省於2013年提出的「無差別殺人事件」研究接近(註1)。
然而,觀察台灣各界討論的文章,提到具體改善策略的文章不多,若無策略與行動,自然改善的機會不大。筆者擬從殺人動機及其成因,提出舒緩舒緩「反社會行為」的對策建議:
一、在最悲傷和最恐懼的時刻,分享彼此的愛與信任才是此刻社會最需要的力量。學習關懷與擁抱身旁的年輕人,鼓勵他們向上,並信任他們最終會有所成就,而不是經常冷言冷語批評他們。
二、主動關懷高風險群。政府可從個人所得及財產資料庫,篩選失業或不定收入的年輕高風險群,配合社工調查,以追蹤國內慢性精神病患的方式,關懷並提供再學習機會。社工應與職訓中心合作,協助他們受訓與就業,訓練期間給予生活津貼及訓練免費,讓那些人有立身之地或出頭機會。
三、台灣崇尚新自由經濟,姑且不論市場遊戲規則是否公平,優勝劣敗的結果,產生副作用:貧富懸殊、人力派遣浮濫(註2)、低薪、失業,進而對弱勢造成高度壓力。面對壓力,不會報復的,逃避或自殺;會報復的,殺人。因此,政府應認真解決財富分配正義的問題(註3),也唯有如此,才有能力執行社工關懷、輔導與職業訓練等工作。
四、支持受害者家屬。筆者鼓勵饒恕,饒恕不是因為加害者值得饒恕,也不是對罪惡視而不見,不追究加害者的犯行,而是幫助受害者家屬走出傷痛,不被傷痛所折磨。選擇報復而不饒恕的人,需掘兩個墳墓,一個為仇敵,一個為自己。C. S. Lewis說:「饒恕是超越人類所謂的公正,它赦免那些完全無法寬恕的罪行。當我們以負面的態度重溫其他人傷害我們的記憶時,就像再一次舔自己的傷口,似乎有一種輕微的安撫作用,但是事實上,它會變成培植怨恨之菌的溫床,甚至使它成為苦毒和憎恨的心癌。反之,饒恕能使人重獲痊癒、健康、自由、平安。」
進一步而言,清大王道維教授為文指出(註4),若加害者因此真誠悔改,而受害者家屬也願意饒恕,那麼原諒與悔改產生的和好可以綻放出美麗的生命,見證死亡的有限與渺小,即便加害者仍然被判死刑。
五、經研究,死刑與防止這類事件無關,只是便宜行事。台灣每年執行死刑約5件,死刑或監禁成本不高,爭論死刑存廢意義不大,反而讓社會改革失焦。筆者主張,「終身監禁,不得假釋」是最痛苦的處罰方式,除非被害人一等血親都同意得假釋,讓加害者逃避的目的無法達成,如此才有助於遏阻罪行。
六、社會虛假,欺騙作秀者,過舒適奢華生活,但不會欺騙作秀的,不少人生活困頓。改變社會虛假是公民的責任,首要重點在於唾棄:商人的官商勾結、或擅於作秀的名流,滿口仁義道德,行為卻是男盜女娼之輩(註5)。
七、社會賢達應勇於發表自己的價值判斷。「歷史帶給人類最大的教訓,就是人類永遠不會從歷史學到教訓。」對於社會爭議事件,社會賢達通常不喜歡作價值判斷,最後就以客觀表達主觀意見,以為就是公論。當公論只是公眾的主張,而不是卓見,人們就沒有學習的榜樣,那句歷史教訓名言就會重複出現。
註1:日本法務省曾經於2013年提出一份「無差別殺傷事犯に関する研究」。研究對象是日本2000年以來的52位加害者。廢死聯盟翻譯部分內容下:「加害者大多數為無前科且較多為年輕之人。再者,以犯案動機來看,『自殺或希望被判死刑』類型及『對殺人產生興趣、有殺人欲望』類型且年紀較輕者為多。」「犯案者大多有某種精神障礙,……。」「整體來說,犯案者多數沒有活躍的人際關係,在孤立的狀態中過著窮困的生活。…是使犯案者產生閉塞感及不滿的重要原因之一。」「欲防止事件,防止孤立有很重要的意義。」「創造能夠使國民參與各種社會活動的環境,也就是立身之地與出頭的機會…對事件的防止有所助益。」
註2:我們不反對合理的約聘派遣,如:1)專案性質,任務結束即解散。2)技術性低,但政府不能採年功俸設計每年對其調薪的約聘型工作。3)人力需求少,但需要給休假的外包型工作。但我們反對濫用派遣。雇主故意壓低薪資,若受雇者不從,雇主隨意換掉。其實,人力資源理論有評價薪資水準的模式,雖不免主觀,但評價人員夠水準,還是有用。政府應積極調查低薪的檢舉案,以避免非典工作被濫用。
註3:請參:搭分配時光機,看分配正義的關鍵作為:http://www.thinkingtaiwan.com/content/4076。
註4:請參:王道維,從死刑看人性的價值,台灣醒報,2013.01.09,http://blog.udn.com/dawweiwang/9223083。
註5:【南方朔專欄】當青年成了荒野中孤獨的野狼!,新新聞週刊,2014-06-03。
準則:改善社會環境處理問題,而非死刑,並強調悔改與饒恕的理念。
處境:加害者面臨新自由經濟主義帶來的壓力。
動機:加害者想報復與逃避社會。
外部效果:提醒大家,不是只有加害者要負責,而是人人有責。註:外部效果係指惠及或殃及他人的效果,通常配合前三項,用來評論方案,或是判斷某人的作為(涉道德,只專注外部效果)。
2.本篇已公開發表。http://talk.ltn.com.tw/article/breakingnews/1342234
3.因篇幅限制,被刪掉很多,所以貼全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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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舒緩殺人事件頻繁發生的幾點想法
最近討論殺人事件的文章點閱數驚人,文章內容大多是犯罪者心理分析、討論社會變遷的結構因素或是辯論死刑存廢。依國內精神科專家的看法,最近的四個案例(黃富康、曾文欽、鄭捷、龔重安)的殺人動機都是想報復社會,並藉著監獄或判死來逃避社會。社會心理專家則認為,「報復與逃避」動機形成的背景是:人格障礙,強烈的自我意識;境遇不佳,對未來絕望;自覺受害,長期沒人關心。上開分析,與日本法務省於2013年提出的「無差別殺人事件」研究接近(註1)。
然而,觀察台灣各界討論的文章,提到具體改善策略的文章不多,若無策略與行動,自然改善的機會不大。筆者擬從殺人動機及其成因,提出舒緩舒緩「反社會行為」的對策建議:
一、在最悲傷和最恐懼的時刻,分享彼此的愛與信任才是此刻社會最需要的力量。學習關懷與擁抱身旁的年輕人,鼓勵他們向上,並信任他們最終會有所成就,而不是經常冷言冷語批評他們。
二、主動關懷高風險群。政府可從個人所得及財產資料庫,篩選失業或不定收入的年輕高風險群,配合社工調查,以追蹤國內慢性精神病患的方式,關懷並提供再學習機會。社工應與職訓中心合作,協助他們受訓與就業,訓練期間給予生活津貼及訓練免費,讓那些人有立身之地或出頭機會。
三、台灣崇尚新自由經濟,姑且不論市場遊戲規則是否公平,優勝劣敗的結果,產生副作用:貧富懸殊、人力派遣浮濫(註2)、低薪、失業,進而對弱勢造成高度壓力。面對壓力,不會報復的,逃避或自殺;會報復的,殺人。因此,政府應認真解決財富分配正義的問題(註3),也唯有如此,才有能力執行社工關懷、輔導與職業訓練等工作。
四、支持受害者家屬。筆者鼓勵饒恕,饒恕不是因為加害者值得饒恕,也不是對罪惡視而不見,不追究加害者的犯行,而是幫助受害者家屬走出傷痛,不被傷痛所折磨。選擇報復而不饒恕的人,需掘兩個墳墓,一個為仇敵,一個為自己。C. S. Lewis說:「饒恕是超越人類所謂的公正,它赦免那些完全無法寬恕的罪行。當我們以負面的態度重溫其他人傷害我們的記憶時,就像再一次舔自己的傷口,似乎有一種輕微的安撫作用,但是事實上,它會變成培植怨恨之菌的溫床,甚至使它成為苦毒和憎恨的心癌。反之,饒恕能使人重獲痊癒、健康、自由、平安。」
進一步而言,清大王道維教授為文指出(註4),若加害者因此真誠悔改,而受害者家屬也願意饒恕,那麼原諒與悔改產生的和好可以綻放出美麗的生命,見證死亡的有限與渺小,即便加害者仍然被判死刑。
五、經研究,死刑與防止這類事件無關,只是便宜行事。台灣每年執行死刑約5件,死刑或監禁成本不高,爭論死刑存廢意義不大,反而讓社會改革失焦。筆者主張,「終身監禁,不得假釋」是最痛苦的處罰方式,除非被害人一等血親都同意得假釋,讓加害者逃避的目的無法達成,如此才有助於遏阻罪行。
六、社會虛假,欺騙作秀者,過舒適奢華生活,但不會欺騙作秀的,不少人生活困頓。改變社會虛假是公民的責任,首要重點在於唾棄:商人的官商勾結、或擅於作秀的名流,滿口仁義道德,行為卻是男盜女娼之輩(註5)。
七、社會賢達應勇於發表自己的價值判斷。「歷史帶給人類最大的教訓,就是人類永遠不會從歷史學到教訓。」對於社會爭議事件,社會賢達通常不喜歡作價值判斷,最後就以客觀表達主觀意見,以為就是公論。當公論只是公眾的主張,而不是卓見,人們就沒有學習的榜樣,那句歷史教訓名言就會重複出現。
註1:日本法務省曾經於2013年提出一份「無差別殺傷事犯に関する研究」。研究對象是日本2000年以來的52位加害者。廢死聯盟翻譯部分內容下:「加害者大多數為無前科且較多為年輕之人。再者,以犯案動機來看,『自殺或希望被判死刑』類型及『對殺人產生興趣、有殺人欲望』類型且年紀較輕者為多。」「犯案者大多有某種精神障礙,……。」「整體來說,犯案者多數沒有活躍的人際關係,在孤立的狀態中過著窮困的生活。…是使犯案者產生閉塞感及不滿的重要原因之一。」「欲防止事件,防止孤立有很重要的意義。」「創造能夠使國民參與各種社會活動的環境,也就是立身之地與出頭的機會…對事件的防止有所助益。」
註2:我們不反對合理的約聘派遣,如:1)專案性質,任務結束即解散。2)技術性低,但政府不能採年功俸設計每年對其調薪的約聘型工作。3)人力需求少,但需要給休假的外包型工作。但我們反對濫用派遣。雇主故意壓低薪資,若受雇者不從,雇主隨意換掉。其實,人力資源理論有評價薪資水準的模式,雖不免主觀,但評價人員夠水準,還是有用。政府應積極調查低薪的檢舉案,以避免非典工作被濫用。
註3:請參:搭分配時光機,看分配正義的關鍵作為:http://www.thinkingtaiwan.com/content/4076。
註4:請參:王道維,從死刑看人性的價值,台灣醒報,2013.01.09,http://blog.udn.com/dawweiwang/9223083。
註5:【南方朔專欄】當青年成了荒野中孤獨的野狼!,新新聞週刊,2014-06-03。
從死刑看人性的價值(發表於台灣醒報)
從死刑看人性的價值(發表於台灣醒報)
王道維 2013.01.09
http://blog.udn.com/dawweiwang/9223083
近日以來,是否廢除死刑的爭議再次在台灣的社會中發酵與討論。筆者以為不論反對或贊成者的立場如何,這樣的議題絕對得整個社會用更細緻與審慎的態度來思考面對,也應該成為我們對於中學以上關於法治、人權、社會、道德甚至宗教教育的重要素材。本文將從後兩者的觀點提供一些看法。
彼此的共識
首先筆者相信不論對死刑的立場如何,雙方都會同意以下幾點共識:一、死刑的存廢應該先與司法審判的可信度脫鉤。也就是說我們的問題是在罪證確鑿之下是否需要使用死刑,而非僅是因為對司法的不信任而擔心錯殺或濫放。二、這個刑罰就算存在,也希望儘量不需要被用到,所以應儘量限縮使用機會。三、對於受害者的撫慰或社會秩序的維持,死刑的存在就算有若干作用,也是非常的輕微。更好的家庭教育與社會輔助的機制可以更有效地降低重大犯罪的發生。四、死刑的存廢與否絕對不只是一種個人的道德判斷,而是牽涉到一個社會的文化與制度整體性問題,而非片面的改變或強化就可以解決。
不同觀點的哲學基礎
由於最後一點的公眾特性,死刑的存廢就牽涉到更廣泛的正義論問題,也就是說需要考慮多數人的看法與價值觀的整合。最近很有名的一本書,Michael Sandel的《正義:一場思辨之旅》就點出這類型討論的基本出發點有三個:一是功利主義的角度,將公眾利益視為一個可以被計量的數值來作最大化的選擇。二是自由主義的角度,相信人性的尊嚴與絕對自由是不可侵犯的神聖準則。三是道德主義的角度,認為是否滿足對於人性本質的定義與期待才是決定正義與否的標準。
比較一下目前在檯面上的爭論,支持死刑存在的論點主要是關乎於一個公平正義的社會契約執行,強調犯人必須承受其暴行的代價以為補償。這觀點類似於經濟學上將功利主義與自由主義結合而成的自由市場機制,強調每個自由選擇的行為與其代價的關連性。粗略來說,在大眾心理上也是受到佛教「因果報應」的原則影響,或承襲於儒家治國平天下過程中「替天行道」的公義感(如孔子誅殺少正卯)。但是這樣的人性觀很難避免社會大眾因為一時現實的利益而要求某些弱勢族群犧牲生命或利益來成全多數人,造成例如墮胎、安樂死、或族群沙文主義。
從另一方面來說,主張廢除死刑的論點則是奠基於對於生命價值的尊崇以及對於社會集體暴力的質疑,反對任何將人的生命作為個人行為或社會體制下的犧牲品。其實這兩個角度都不是出自東方人文傳統(比較強調社群正義)的延伸,反而是從西方啟蒙運動以來高舉個人尊嚴與價值的結果。所以其本質上可以算是一種自由主義與道德主義結合成的人道主義。不過主張廢死觀點的人也需要面對一個關於人性的挑戰,就是倘若將死刑換成終生監禁難道就會比較人道嗎?一個人的尊嚴與價值只有在其物質的生命中展現嗎?
核心問題:人是甚麼?
在這樣的脈絡下,我想要提出不管是從公眾利益或是個人尊嚴的角度,這都聯繫到一個根本要點,也就是所有哲學的基礎問題:「人是甚麼?」。如果個人的生命或存在價值是一個可以被量化與取代的,則追求眾人最大幸福的功利主義顯然認為犧牲一位眾所唾棄的人犯會是個可以接受的決定。但如果人的生命或存在價值是有某種先天的神聖性,那麼似乎只有上帝才有最後的生殺大權,容不得他人代勞。但是在台灣這個受到中西文化交互影響的社會裡,我們社會對於「人是甚麼?」這個道德核心議題所思考的深度卻是格外的膚淺,以至於社會大眾總是在血氣的報復論調與蒼白的理想高歌間顯得進退失據。
悔改與饒恕更為重要
其實這問題的超越必須是在宗教信仰當中,因為那是憑著信仰而附予「人」一個宇宙性定位。例如,在基督教信仰中,人其實是被定位成在上帝以下,萬物以上的位置:雖有尊貴的價值,卻也因為罪惡而蒙塵。因此,人世間即或有不公不義的死亡或偷生,卻不一定代表道德終極的判準,因為所有的靈魂都要面對上帝最終的審判。也由於所有人在上帝面前都是有罪的,只是五十步與百步的差別,所以除了公義的審判外,基督教更強調的是對罪的悔改與受害者的饒恕,才能有餘力真正地面對與處理死刑的存廢問題。(至於一般人所關心的教育、治安、輔導等面向自不在話下,也已經是社會的共識,筆者就不再多談。)
這讓我想起81年一位計程車司機湯銘雄所犯下的「神話世界KTV」縱火案,造成16人死亡,後被判處死刑的案例。在他被羈押的期間,死者之一杜勝男的姊姊杜花明與其保持書信的往來,最後帶領他信仰耶穌。後來杜花明親自來到看守所帶來其老母與家人對湯銘雄的原諒,並祈求上帝赦免他的過犯。雖然死刑依然被執行,但這中間因為悔改、饒恕與和好所綻放出的美好生命,更見證了死亡的有限與渺小。
認真面對問題
因此,雖然台灣是個以廟宇佛寺眾多所出名的地區,但人民對於宗教精神的認識多半也只停留在求平安與發大財的程度。也許只有當我們社會更多地體悟到那比物質生命存活更為重要的世界時,我們才能比較坦然與有智慧地討論死刑的存廢問題。若真要好好處理,那就應該認真地來認識生命,更多思想「人是甚麼?」吧!
王道維 2013.01.09
http://blog.udn.com/dawweiwang/9223083
近日以來,是否廢除死刑的爭議再次在台灣的社會中發酵與討論。筆者以為不論反對或贊成者的立場如何,這樣的議題絕對得整個社會用更細緻與審慎的態度來思考面對,也應該成為我們對於中學以上關於法治、人權、社會、道德甚至宗教教育的重要素材。本文將從後兩者的觀點提供一些看法。
彼此的共識
首先筆者相信不論對死刑的立場如何,雙方都會同意以下幾點共識:一、死刑的存廢應該先與司法審判的可信度脫鉤。也就是說我們的問題是在罪證確鑿之下是否需要使用死刑,而非僅是因為對司法的不信任而擔心錯殺或濫放。二、這個刑罰就算存在,也希望儘量不需要被用到,所以應儘量限縮使用機會。三、對於受害者的撫慰或社會秩序的維持,死刑的存在就算有若干作用,也是非常的輕微。更好的家庭教育與社會輔助的機制可以更有效地降低重大犯罪的發生。四、死刑的存廢與否絕對不只是一種個人的道德判斷,而是牽涉到一個社會的文化與制度整體性問題,而非片面的改變或強化就可以解決。
不同觀點的哲學基礎
由於最後一點的公眾特性,死刑的存廢就牽涉到更廣泛的正義論問題,也就是說需要考慮多數人的看法與價值觀的整合。最近很有名的一本書,Michael Sandel的《正義:一場思辨之旅》就點出這類型討論的基本出發點有三個:一是功利主義的角度,將公眾利益視為一個可以被計量的數值來作最大化的選擇。二是自由主義的角度,相信人性的尊嚴與絕對自由是不可侵犯的神聖準則。三是道德主義的角度,認為是否滿足對於人性本質的定義與期待才是決定正義與否的標準。
比較一下目前在檯面上的爭論,支持死刑存在的論點主要是關乎於一個公平正義的社會契約執行,強調犯人必須承受其暴行的代價以為補償。這觀點類似於經濟學上將功利主義與自由主義結合而成的自由市場機制,強調每個自由選擇的行為與其代價的關連性。粗略來說,在大眾心理上也是受到佛教「因果報應」的原則影響,或承襲於儒家治國平天下過程中「替天行道」的公義感(如孔子誅殺少正卯)。但是這樣的人性觀很難避免社會大眾因為一時現實的利益而要求某些弱勢族群犧牲生命或利益來成全多數人,造成例如墮胎、安樂死、或族群沙文主義。
從另一方面來說,主張廢除死刑的論點則是奠基於對於生命價值的尊崇以及對於社會集體暴力的質疑,反對任何將人的生命作為個人行為或社會體制下的犧牲品。其實這兩個角度都不是出自東方人文傳統(比較強調社群正義)的延伸,反而是從西方啟蒙運動以來高舉個人尊嚴與價值的結果。所以其本質上可以算是一種自由主義與道德主義結合成的人道主義。不過主張廢死觀點的人也需要面對一個關於人性的挑戰,就是倘若將死刑換成終生監禁難道就會比較人道嗎?一個人的尊嚴與價值只有在其物質的生命中展現嗎?
核心問題:人是甚麼?
在這樣的脈絡下,我想要提出不管是從公眾利益或是個人尊嚴的角度,這都聯繫到一個根本要點,也就是所有哲學的基礎問題:「人是甚麼?」。如果個人的生命或存在價值是一個可以被量化與取代的,則追求眾人最大幸福的功利主義顯然認為犧牲一位眾所唾棄的人犯會是個可以接受的決定。但如果人的生命或存在價值是有某種先天的神聖性,那麼似乎只有上帝才有最後的生殺大權,容不得他人代勞。但是在台灣這個受到中西文化交互影響的社會裡,我們社會對於「人是甚麼?」這個道德核心議題所思考的深度卻是格外的膚淺,以至於社會大眾總是在血氣的報復論調與蒼白的理想高歌間顯得進退失據。
悔改與饒恕更為重要
其實這問題的超越必須是在宗教信仰當中,因為那是憑著信仰而附予「人」一個宇宙性定位。例如,在基督教信仰中,人其實是被定位成在上帝以下,萬物以上的位置:雖有尊貴的價值,卻也因為罪惡而蒙塵。因此,人世間即或有不公不義的死亡或偷生,卻不一定代表道德終極的判準,因為所有的靈魂都要面對上帝最終的審判。也由於所有人在上帝面前都是有罪的,只是五十步與百步的差別,所以除了公義的審判外,基督教更強調的是對罪的悔改與受害者的饒恕,才能有餘力真正地面對與處理死刑的存廢問題。(至於一般人所關心的教育、治安、輔導等面向自不在話下,也已經是社會的共識,筆者就不再多談。)
這讓我想起81年一位計程車司機湯銘雄所犯下的「神話世界KTV」縱火案,造成16人死亡,後被判處死刑的案例。在他被羈押的期間,死者之一杜勝男的姊姊杜花明與其保持書信的往來,最後帶領他信仰耶穌。後來杜花明親自來到看守所帶來其老母與家人對湯銘雄的原諒,並祈求上帝赦免他的過犯。雖然死刑依然被執行,但這中間因為悔改、饒恕與和好所綻放出的美好生命,更見證了死亡的有限與渺小。
認真面對問題
因此,雖然台灣是個以廟宇佛寺眾多所出名的地區,但人民對於宗教精神的認識多半也只停留在求平安與發大財的程度。也許只有當我們社會更多地體悟到那比物質生命存活更為重要的世界時,我們才能比較坦然與有智慧地討論死刑的存廢問題。若真要好好處理,那就應該認真地來認識生命,更多思想「人是甚麼?」吧!
大數據的問題@eaton
大數據的問題 @eaton
梁先生講到大數據的問題:以往統計資料是以抽樣方法產出樣本,資料具備乾淨度,但大數據的資料非常凌亂混雜;更重要的是,過去結合學理所執行的實證分析強調精準,力求做出因果關係(causation)的認定,就是要知道事情何以至此(why);而大數據技術只能做到相關性(correlation)的瞭解,亦即僅知變數間的關係為何(what)。
抽樣樣本就比較乾淨嗎?很不一定。大數據資料的分析項度可以因需要而有選擇性,從而提高資料的乾淨度。分析大數據資料不是做學術研究,不必強調結論為普遍性原則,只要適用被分析的對象即可,如此才可能依個別特性差異使用量身訂製的分析模式。大數據資料的分析法包括演算法跟統計學,兩種方法的邏輯不同,不過找出預測信度高的演算法需要靈感與想像力。目前為止,我還是認為,大數據還沒那麼神,對創新的貢獻不大。
http://www.new7.com.tw/talk/talkView.aspx?i=TXT20150527165058FJZ
-----------------------
【梁國源專欄】戀上大數據之前 必須知道的事2015-05-27 16:51
http://www.new7.com.tw/talk/talkView.aspx?i=TXT20150527165058FJZ
去年九合一選舉,柯文哲的競選團隊利用大數據(Big Data)將他送上台北市長寶座後,讓台灣從政府單位到大小企業,皆加入追逐大數據的美夢中,猶如十多年前的“.com”風潮。
不可諱言,大數據技術相當重要,就像一九九○年代的網際網路(Internet)般。即使目前大數據應用尚介於萌芽─成長階段之間,且InfoChimps報告指出,大數據專案的失敗率仍高達五五%。但單就目前成功的案例來看,如以大數據分析紐約非法改建住宅相關資訊,有效減少消防員救援時受傷或死亡的機率,已讓人難以抗拒它的魅力。而與改變通訊形態的Internet相比,改變處理資訊方式的大數據,未來發展將更無可限量。
然而,大數據應用雖是各領域未來發展趨勢,卻非解決所有問題的萬靈丹。從統計學的觀點來看,大數據資料豈止巨量,甚至是趨近無限大,與傳統的統計分析以樣本為執行基礎不同;再者,以往統計資料是以抽樣方法產出樣本,資料具備乾淨度,但大數據的資料非常凌亂混雜;更重要的是,過去結合學理所執行的實證分析強調精準,力求做出因果關係(causation)的認定,就是要知道事情何以至此(why);而大數據技術只能做到相關性(correlation)的瞭解,亦即僅知變數間的關係為何(what)。
在這三種特質下,盲目地利用大數據所得的相關性結果去推論預定目標群中的人事物,是極有可能產生虛假相關(spurious correlation)。例如國外有部分犯罪學家聲稱,可以大數據預測某些犯罪案件的發生,仿若電影《關鍵報告》(Minority Report)再現。問題是,這些案件終究沒有成真,卻逕自陷人於罪或貼上負面標籤,又何嘗不是侵害人權?
再者,大數據應用普及化後,對隱私權侵害已不難預見;而政府與大企業取得個人各種行為數據較其他人容易,形成資訊極不對稱,甚或造成老大哥(Big Brother)監控疑慮,就像已曝光的美國稜鏡計畫(PRISM);抑或須以反托辣斯法制衡,避免Google、Facebook等業者重演早年微軟宰制電腦市場的局面。
最重要的是,縱使大數據應用再強大,也只能依賴相關性做到創新,卻始終無法達到發明的境界。因為,唯有人類獨到的創造力、直觀及追求知識的理想,才是社會進步的根源。就像蘋果創辦人賈伯斯(S. Jobs)推出以設計感著稱的iPhone等劃時代電子產品,依靠的並非大數據,而是獨一無二的直覺。
梁先生講到大數據的問題:以往統計資料是以抽樣方法產出樣本,資料具備乾淨度,但大數據的資料非常凌亂混雜;更重要的是,過去結合學理所執行的實證分析強調精準,力求做出因果關係(causation)的認定,就是要知道事情何以至此(why);而大數據技術只能做到相關性(correlation)的瞭解,亦即僅知變數間的關係為何(what)。
抽樣樣本就比較乾淨嗎?很不一定。大數據資料的分析項度可以因需要而有選擇性,從而提高資料的乾淨度。分析大數據資料不是做學術研究,不必強調結論為普遍性原則,只要適用被分析的對象即可,如此才可能依個別特性差異使用量身訂製的分析模式。大數據資料的分析法包括演算法跟統計學,兩種方法的邏輯不同,不過找出預測信度高的演算法需要靈感與想像力。目前為止,我還是認為,大數據還沒那麼神,對創新的貢獻不大。
http://www.new7.com.tw/talk/talkView.aspx?i=TXT20150527165058FJ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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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國源專欄】戀上大數據之前 必須知道的事2015-05-27 16:51
http://www.new7.com.tw/talk/talkView.aspx?i=TXT20150527165058FJZ
去年九合一選舉,柯文哲的競選團隊利用大數據(Big Data)將他送上台北市長寶座後,讓台灣從政府單位到大小企業,皆加入追逐大數據的美夢中,猶如十多年前的“.com”風潮。
不可諱言,大數據技術相當重要,就像一九九○年代的網際網路(Internet)般。即使目前大數據應用尚介於萌芽─成長階段之間,且InfoChimps報告指出,大數據專案的失敗率仍高達五五%。但單就目前成功的案例來看,如以大數據分析紐約非法改建住宅相關資訊,有效減少消防員救援時受傷或死亡的機率,已讓人難以抗拒它的魅力。而與改變通訊形態的Internet相比,改變處理資訊方式的大數據,未來發展將更無可限量。
然而,大數據應用雖是各領域未來發展趨勢,卻非解決所有問題的萬靈丹。從統計學的觀點來看,大數據資料豈止巨量,甚至是趨近無限大,與傳統的統計分析以樣本為執行基礎不同;再者,以往統計資料是以抽樣方法產出樣本,資料具備乾淨度,但大數據的資料非常凌亂混雜;更重要的是,過去結合學理所執行的實證分析強調精準,力求做出因果關係(causation)的認定,就是要知道事情何以至此(why);而大數據技術只能做到相關性(correlation)的瞭解,亦即僅知變數間的關係為何(what)。
在這三種特質下,盲目地利用大數據所得的相關性結果去推論預定目標群中的人事物,是極有可能產生虛假相關(spurious correlation)。例如國外有部分犯罪學家聲稱,可以大數據預測某些犯罪案件的發生,仿若電影《關鍵報告》(Minority Report)再現。問題是,這些案件終究沒有成真,卻逕自陷人於罪或貼上負面標籤,又何嘗不是侵害人權?
再者,大數據應用普及化後,對隱私權侵害已不難預見;而政府與大企業取得個人各種行為數據較其他人容易,形成資訊極不對稱,甚或造成老大哥(Big Brother)監控疑慮,就像已曝光的美國稜鏡計畫(PRISM);抑或須以反托辣斯法制衡,避免Google、Facebook等業者重演早年微軟宰制電腦市場的局面。
最重要的是,縱使大數據應用再強大,也只能依賴相關性做到創新,卻始終無法達到發明的境界。因為,唯有人類獨到的創造力、直觀及追求知識的理想,才是社會進步的根源。就像蘋果創辦人賈伯斯(S. Jobs)推出以設計感著稱的iPhone等劃時代電子產品,依靠的並非大數據,而是獨一無二的直覺。
愛有時也會失敗 @eaton
愛有時也會失敗 @eaton
The love can ever lose is a fact that we cannot accept as truth.
But, we can love them without understanding。
愛有時也會失敗,這是事實,但不是真理。《泰戈爾漂鳥集‧311》
就算我們不明白為何他不接受我們的愛,但是我們仍然可以愛他。《電影大河戀》
這個世界有許多的愛,可能來自造物主、溫暖的心、或默默忍受與淚水,但不知道為什麼,世界或是親人卻經常拒絕這份愛,總是有走不出的罪惡與愚昧。對於堅持美善的人來說,這是個強烈的挑戰,失落與失望的挑戰。
問題是,接受這個「事實」並不能激發生命的力量。所幸,愛的實踐卻可滿足心靈深處的渴望,生命的價值最終被確立,生命因此更成熟更豐盛。這樣的愛可以失敗,但不會被打倒,因為與「真理」同行。
魔戒二部曲雙城奇謀中,山姆說一段話:我們辦不到,我知道這不公平。我們原本就不該來。但就像是我們聽過被歌頌的偉大事蹟,充滿黑暗和危險。有時候你不想知道結局,因為怎麼可能有快樂的結局?發生過這麼多可怕的事,這世界怎麼可能回到從前?然而最後可怕的陰影終會消失,就連黑暗也會消失。嶄新的一天會來臨,太陽也會散發更明亮的光芒。這非凡意義的感人故事才令人永生難忘。縱使你太年輕,不明白為什麼,但是我想我明白了,我現在明白了。這些故事的主角有很多機會半途而廢,但他們並沒有。他們決定勇往直前,因為他們抱著一種信念---這世界一定存在著良善,值得我們奮戰到底。
奮戰到底的最後,那美好的仗我已經打過了,當跑的路我已經跑盡了,所信的道我已經守住了。從此以後,有公義的冠冕為我存留(提摩太後書4: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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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有時也會失敗 @王道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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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有時也會失敗,這是我們無法接受為真理的事實。《漂鳥集‧311》
The love can ever lose is a fact that we cannot accept as trut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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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過去翻譯泰戈爾的《漂鳥集》的時候,雖然有很多我很喜歡的詩句,但是在讀到這句話時,所帶給我的震撼與反省是遠遠超過其他的句子,這幾個星期以來一直在我的腦海裡揮之不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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讀過泰戈爾的詩或是稍微了解泰戈爾的生平的人都會知道,泰戈爾是一個真正的理想與自由主義者。無論是他的詩作中所自然流露出那對自然的歌頌、對心靈世界的洞察、或是對現實人生的尖銳批判,這些都反應出一個高貴的心靈如何極力地要在被人類私慾蒙蔽的世界裡發出一道亮光、開出一條清流。他自己也曾親身參與印度社會、政治、與教育的一些改革工作。所以無論從任何角度來看,他都是一個理想主義者,為此寫詩歌創作也為此實踐自己的理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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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漂鳥集》裡的這句話,對像他這樣的一個以「愛」為生命宗旨的理想主義者而言,似乎是在陳述著一種難以承受的痛苦。這樣的感受對於一個基督徒如我,卻又很有似曾相似的感覺。究竟『「愛」有時也會失敗』是甚麼意思?「真理」與「事實」又有甚麼不同?現在的我,正在泰戈爾的故鄉,印度,參加一個會議。仰望泰戈爾的天空,是不是能幫助我更了解他這句話的思想與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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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第一個令人困惑的是,為什麼「愛」會與「成功」或「失敗」相連?通常當我們說一件事的「成功」或「失敗」都是相對於某個特定的目的而言。但是真正的「愛」,一如泰戈爾所常提到也是《聖經》裡常說的,豈不是無條件的給予嗎?「愛」的本身就是目的,就是價值本身,並不求、不需也不能回報。所以如果能有真正的愛,就算對方不領情、不在乎、或不尊重,也應該談不上一種失敗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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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這裡的「失敗」,應該是指另一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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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我的理解沒錯,泰戈爾這裡所談的「失敗」,並非是指「愛」的付出者的主觀利益或感受而言。這裡他是以一個「第三者」的角度(也就是說這句話的人)來看:這個世界(或社會或個人)已經在有意無意之中得到並享受許多的愛,而這愛可能是來自造物主、來自一個善良溫暖的心、或來自一段默默無聲的忍受與淚水;但是不知道為什麼,這個世界卻可能無法回應這份愛,總是走不出罪惡的綑綁、情慾的拖累、與苦毒愚昧的自我中心。這對於一個旁觀者而言,當他用自己的同理心來看這件事情時,內心總是會忍不住為這樣的「浪費」覺得不捨、沮喪、與遺憾。這並非因為他希望「愛」的施予者有甚麼回報,而是因為這樣不對稱的結果強烈地挑戰了一種對永恆美善價值的堅持、讓人覺得失去生命真正的意義與方向。與其說是一種利益上的失敗,可能更接近一種理想的失落與期待的失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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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這句話更關鍵的部分卻在下面才出現:雖然「愛有時會失敗」是我們不得不接受的「事實」(fact),但是我們卻不能接受它為一個「真理」(truth)。這兩者的不同在於,接受一個「事實」本身並不能激發生命的力量、帶來靈魂的滿足與超越;但是接受一個「真理」卻表示一種生命的付出與實踐,為要成全靈魂深處的追尋,帶出生命的活力與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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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這句話所提到的「愛的失敗」為例子來說:雖然無怨無悔的愛與付出雖然不一定能帶來對方真實的改變或成長,但是我們,雖然作為一個旁觀者也是一個真理的追隨者,卻不能被這件事實所打倒,放棄了向這個敗壞的世界或他人付出我們看似有限微小的愛心──這是我們所不能也不應該理所當然接受的結果。反之,「知其不可為而為,知其不配愛而愛,知其必然失敗卻勇敢前行」卻是我們作為一個人需要接受、相信、與實踐的真理。生命的價值因而在這個過程中得以被確立,靈魂得以成熟豐盛。這樣的「愛」雖然可能失敗,卻永遠不會被打倒,因為她是與真理同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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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是恆久忍耐,又有恩慈;愛是不嫉妒;愛是不自誇,不張狂,不喜歡害羞的事。不求自己的益處,不輕易發怒,不計算人的惡,不喜歡不義,只喜歡真理;凡事包容,凡事相信,凡事盼望,凡事忍耐。愛是永不止息。」(《聖經‧哥林多前書》)
The love can ever lose is a fact that we cannot accept as truth.
But, we can love them without understanding。
愛有時也會失敗,這是事實,但不是真理。《泰戈爾漂鳥集‧311》
就算我們不明白為何他不接受我們的愛,但是我們仍然可以愛他。《電影大河戀》
這個世界有許多的愛,可能來自造物主、溫暖的心、或默默忍受與淚水,但不知道為什麼,世界或是親人卻經常拒絕這份愛,總是有走不出的罪惡與愚昧。對於堅持美善的人來說,這是個強烈的挑戰,失落與失望的挑戰。
問題是,接受這個「事實」並不能激發生命的力量。所幸,愛的實踐卻可滿足心靈深處的渴望,生命的價值最終被確立,生命因此更成熟更豐盛。這樣的愛可以失敗,但不會被打倒,因為與「真理」同行。
魔戒二部曲雙城奇謀中,山姆說一段話:我們辦不到,我知道這不公平。我們原本就不該來。但就像是我們聽過被歌頌的偉大事蹟,充滿黑暗和危險。有時候你不想知道結局,因為怎麼可能有快樂的結局?發生過這麼多可怕的事,這世界怎麼可能回到從前?然而最後可怕的陰影終會消失,就連黑暗也會消失。嶄新的一天會來臨,太陽也會散發更明亮的光芒。這非凡意義的感人故事才令人永生難忘。縱使你太年輕,不明白為什麼,但是我想我明白了,我現在明白了。這些故事的主角有很多機會半途而廢,但他們並沒有。他們決定勇往直前,因為他們抱著一種信念---這世界一定存在著良善,值得我們奮戰到底。
奮戰到底的最後,那美好的仗我已經打過了,當跑的路我已經跑盡了,所信的道我已經守住了。從此以後,有公義的冠冕為我存留(提摩太後書4: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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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有時也會失敗 @王道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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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有時也會失敗,這是我們無法接受為真理的事實。《漂鳥集‧311》
The love can ever lose is a fact that we cannot accept as trut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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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過去翻譯泰戈爾的《漂鳥集》的時候,雖然有很多我很喜歡的詩句,但是在讀到這句話時,所帶給我的震撼與反省是遠遠超過其他的句子,這幾個星期以來一直在我的腦海裡揮之不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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讀過泰戈爾的詩或是稍微了解泰戈爾的生平的人都會知道,泰戈爾是一個真正的理想與自由主義者。無論是他的詩作中所自然流露出那對自然的歌頌、對心靈世界的洞察、或是對現實人生的尖銳批判,這些都反應出一個高貴的心靈如何極力地要在被人類私慾蒙蔽的世界裡發出一道亮光、開出一條清流。他自己也曾親身參與印度社會、政治、與教育的一些改革工作。所以無論從任何角度來看,他都是一個理想主義者,為此寫詩歌創作也為此實踐自己的理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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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漂鳥集》裡的這句話,對像他這樣的一個以「愛」為生命宗旨的理想主義者而言,似乎是在陳述著一種難以承受的痛苦。這樣的感受對於一個基督徒如我,卻又很有似曾相似的感覺。究竟『「愛」有時也會失敗』是甚麼意思?「真理」與「事實」又有甚麼不同?現在的我,正在泰戈爾的故鄉,印度,參加一個會議。仰望泰戈爾的天空,是不是能幫助我更了解他這句話的思想與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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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第一個令人困惑的是,為什麼「愛」會與「成功」或「失敗」相連?通常當我們說一件事的「成功」或「失敗」都是相對於某個特定的目的而言。但是真正的「愛」,一如泰戈爾所常提到也是《聖經》裡常說的,豈不是無條件的給予嗎?「愛」的本身就是目的,就是價值本身,並不求、不需也不能回報。所以如果能有真正的愛,就算對方不領情、不在乎、或不尊重,也應該談不上一種失敗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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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這裡的「失敗」,應該是指另一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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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我的理解沒錯,泰戈爾這裡所談的「失敗」,並非是指「愛」的付出者的主觀利益或感受而言。這裡他是以一個「第三者」的角度(也就是說這句話的人)來看:這個世界(或社會或個人)已經在有意無意之中得到並享受許多的愛,而這愛可能是來自造物主、來自一個善良溫暖的心、或來自一段默默無聲的忍受與淚水;但是不知道為什麼,這個世界卻可能無法回應這份愛,總是走不出罪惡的綑綁、情慾的拖累、與苦毒愚昧的自我中心。這對於一個旁觀者而言,當他用自己的同理心來看這件事情時,內心總是會忍不住為這樣的「浪費」覺得不捨、沮喪、與遺憾。這並非因為他希望「愛」的施予者有甚麼回報,而是因為這樣不對稱的結果強烈地挑戰了一種對永恆美善價值的堅持、讓人覺得失去生命真正的意義與方向。與其說是一種利益上的失敗,可能更接近一種理想的失落與期待的失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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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這句話更關鍵的部分卻在下面才出現:雖然「愛有時會失敗」是我們不得不接受的「事實」(fact),但是我們卻不能接受它為一個「真理」(truth)。這兩者的不同在於,接受一個「事實」本身並不能激發生命的力量、帶來靈魂的滿足與超越;但是接受一個「真理」卻表示一種生命的付出與實踐,為要成全靈魂深處的追尋,帶出生命的活力與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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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這句話所提到的「愛的失敗」為例子來說:雖然無怨無悔的愛與付出雖然不一定能帶來對方真實的改變或成長,但是我們,雖然作為一個旁觀者也是一個真理的追隨者,卻不能被這件事實所打倒,放棄了向這個敗壞的世界或他人付出我們看似有限微小的愛心──這是我們所不能也不應該理所當然接受的結果。反之,「知其不可為而為,知其不配愛而愛,知其必然失敗卻勇敢前行」卻是我們作為一個人需要接受、相信、與實踐的真理。生命的價值因而在這個過程中得以被確立,靈魂得以成熟豐盛。這樣的「愛」雖然可能失敗,卻永遠不會被打倒,因為她是與真理同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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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是恆久忍耐,又有恩慈;愛是不嫉妒;愛是不自誇,不張狂,不喜歡害羞的事。不求自己的益處,不輕易發怒,不計算人的惡,不喜歡不義,只喜歡真理;凡事包容,凡事相信,凡事盼望,凡事忍耐。愛是永不止息。」(《聖經‧哥林多前書》)
遺贈稅稅損7,538億,財政部別再鬧了@eaton
筆者推算,2009年至2014年遺贈稅損至少5,890億,這是台灣稅務史上最黑暗的往事「之一」。這件事還是現在進行式,需要給當局壓力。在沒有配套下,2009年遺贈稅率由最高50%調降至10%,加上贈與房價以市價兩成多的公告現值計算,使得富人拼命買房贈與下一代,贈與金額80%來自房地產,這不僅產生鉅額遺贈稅損,還助長房價飆升,擴大國內貧富不均。稅率調整前,有些人就公開提出質疑(只是沒強烈抗議),但當局無動於衷,一心只想邀同黨立委喝咖啡畫押。
http://www.storm.mg/article/52382
這篇文章原投稿天下獨立評論,因天下疏忽,未通知即逕自登出。筆者三天後不知情再投風傳媒,後來發現天下次日登出,筆者說明原委後,仍希望登出。二篇税損數有差異,天下篇假設修法前遺贈平均税率25%(即10%至50%之中間),稅損8876億;風傳媒假設20%(低稅率金額權數稍高),稅損5,890億。我相信實際數在兩者之間。
http://opinion.cw.com.tw/blog/profile/52/article/29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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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寫一版(調整80%贈與房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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遺贈稅稅損7,538億,財政部別再鬧了
◎童振東
總統馬英九於民國98年將遺贈稅率由最高累計稅率50%調降至單一稅率10%,同時,因為贈與的房地產價值採公告價值,全國房地產市值為公告價值的4.7倍(註1),如此遺贈稅可省下約80%,於是有錢人爭相買房子贈與下一代,贈與標的高達80%是房地產(註2)。
最近為了長照法,民進黨主張調漲遺贈稅稅率作為財源。財政部長張盛和報告指出,民國98年調降稅率後,其後的遺贈稅實徵數為237億至403億元,均較民國98年的223億元高,可見修法已有效「降低租稅規避誘因」,建議應維持現行稅率。
事實並非如此。除了民國98年遺贈稅收較低外,民國91年至97年之間,每年遺產稅皆介於280億至300億之間,對比民國98年之後,除了民國99年課徵王永慶的遺產而飆升外,其他都落在230億至260億之間,相較之下,稅率調降後,每年稅收減少約45億元。民國98年遺贈稅實徵數偏低,是因為民國97年發生全球金融風暴,富人的資產受到損傷,還有心情與勇氣買房子贈與的人明顯減少!因此,除非是財政部長疏忽,不知道這段曲折,否則就是故意使用異常的資料比較,想投機矇混了事。
外界質疑,贈與採用公告價值計算,從而產生稅損。對此,賦稅署副署長蔡碧珍表示,「原本的稅法便是規定以公告現值、房子評定現值去課,加上許多老房子根本沒有實價登錄資料,無從採取實價課稅,因此並不能說用贈與方式轉移房地產會造成稅損」。試問副署長,憑甚麼只要把金錢轉為房地產,就能大幅降低遺贈金額?難道賦稅署從來都不知道,應該比照先進國家行之多年委託不動產估價機構評定公平價值,以處理老房子的課稅問題嗎?為何事到如今,賦稅署還是用消極心態回答外界的質疑呢?
筆者估計,一連串的錯誤政策,使得民國98年至103年的房地產贈與的稅損高達7,538億(註3),更助長了房價飆升,擴大國內貧富不均。這是台灣稅務史上最傷心的往事之一(還是現在進行式)。遺贈稅率調整前,有些人就公開提出質疑,但執政當局無動於衷,一心只想邀同黨立委喝咖啡畫押。這件事至今沒有人道歉,當然也沒有人負責,若官員還想用投機消極的心態面對,請問,有多少國人可以吞下這口怨氣!
註1:民國99年地價稅630億元,房屋稅582億元,分別占地價總額及房屋現值總額1.07%及1.27%,以公告地價及房屋評定價格占市價百分比推估,該二稅目稅收占市價百分比為0.23%及0.25%(註)。若以土地與房屋的價值比為8:2,筆者據此推論,市價是公告價值的4.7倍(=1.07%/0.23%*0.8+1.27%/0.25%*0.2)。
註:林建甫 、彭思遠,拉近不動產稅基與市價落差是健全房市當務之急,財團法人國家政策研究基金會,2012年8月27日,
http://www.npf.org.tw/post/3/11225#sthash.Gtb0dP9Z.dpuf
註2:葉瑜娟,擁房富二代滿街跑 他們該感謝政府降遺贈稅「德政」,風傳媒,2015年06月03日,http://www.storm.mg/article/51560。
註3:2009年至2014年遺贈稅稅損估計
(1)各年度新制遺贈稅(單位:億元)
民國年度 98 99 100 101 102 103 合計
新制遺贈稅 35.8 105.5 133.7 154.8 192.5 254.3 876.6
房產遺贈稅 28.6 84.4 107.0 123.8 154.0 203.5 701.3
註:依註2說明,房屋贈與實徵數的80%。
(2)遺贈稅稅損估計
a.基本假設:
(a)實際遺贈平均稅率採舊制最高50%的一半,故稅率25%為現行10%的2.5倍。
(b)依前1計算,市價為公告價值的4.7倍。
b.應收遺贈稅=新制遺贈稅701.3億*遺贈稅率調整係數2.5倍*市價與公告價值調整係數4.7倍=8,240.2億
c.遺贈稅稅損=應收億8,240.2–實收701.3億=7,538億
http://www.storm.mg/article/52382
這篇文章原投稿天下獨立評論,因天下疏忽,未通知即逕自登出。筆者三天後不知情再投風傳媒,後來發現天下次日登出,筆者說明原委後,仍希望登出。二篇税損數有差異,天下篇假設修法前遺贈平均税率25%(即10%至50%之中間),稅損8876億;風傳媒假設20%(低稅率金額權數稍高),稅損5,890億。我相信實際數在兩者之間。
http://opinion.cw.com.tw/blog/profile/52/article/29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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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寫一版(調整80%贈與房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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遺贈稅稅損7,538億,財政部別再鬧了
◎童振東
總統馬英九於民國98年將遺贈稅率由最高累計稅率50%調降至單一稅率10%,同時,因為贈與的房地產價值採公告價值,全國房地產市值為公告價值的4.7倍(註1),如此遺贈稅可省下約80%,於是有錢人爭相買房子贈與下一代,贈與標的高達80%是房地產(註2)。
最近為了長照法,民進黨主張調漲遺贈稅稅率作為財源。財政部長張盛和報告指出,民國98年調降稅率後,其後的遺贈稅實徵數為237億至403億元,均較民國98年的223億元高,可見修法已有效「降低租稅規避誘因」,建議應維持現行稅率。
事實並非如此。除了民國98年遺贈稅收較低外,民國91年至97年之間,每年遺產稅皆介於280億至300億之間,對比民國98年之後,除了民國99年課徵王永慶的遺產而飆升外,其他都落在230億至260億之間,相較之下,稅率調降後,每年稅收減少約45億元。民國98年遺贈稅實徵數偏低,是因為民國97年發生全球金融風暴,富人的資產受到損傷,還有心情與勇氣買房子贈與的人明顯減少!因此,除非是財政部長疏忽,不知道這段曲折,否則就是故意使用異常的資料比較,想投機矇混了事。
外界質疑,贈與採用公告價值計算,從而產生稅損。對此,賦稅署副署長蔡碧珍表示,「原本的稅法便是規定以公告現值、房子評定現值去課,加上許多老房子根本沒有實價登錄資料,無從採取實價課稅,因此並不能說用贈與方式轉移房地產會造成稅損」。試問副署長,憑甚麼只要把金錢轉為房地產,就能大幅降低遺贈金額?難道賦稅署從來都不知道,應該比照先進國家行之多年委託不動產估價機構評定公平價值,以處理老房子的課稅問題嗎?為何事到如今,賦稅署還是用消極心態回答外界的質疑呢?
筆者估計,一連串的錯誤政策,使得民國98年至103年的房地產贈與的稅損高達7,538億(註3),更助長了房價飆升,擴大國內貧富不均。這是台灣稅務史上最傷心的往事之一(還是現在進行式)。遺贈稅率調整前,有些人就公開提出質疑,但執政當局無動於衷,一心只想邀同黨立委喝咖啡畫押。這件事至今沒有人道歉,當然也沒有人負責,若官員還想用投機消極的心態面對,請問,有多少國人可以吞下這口怨氣!
註1:民國99年地價稅630億元,房屋稅582億元,分別占地價總額及房屋現值總額1.07%及1.27%,以公告地價及房屋評定價格占市價百分比推估,該二稅目稅收占市價百分比為0.23%及0.25%(註)。若以土地與房屋的價值比為8:2,筆者據此推論,市價是公告價值的4.7倍(=1.07%/0.23%*0.8+1.27%/0.25%*0.2)。
註:林建甫 、彭思遠,拉近不動產稅基與市價落差是健全房市當務之急,財團法人國家政策研究基金會,2012年8月27日,
http://www.npf.org.tw/post/3/11225#sthash.Gtb0dP9Z.dpuf
註2:葉瑜娟,擁房富二代滿街跑 他們該感謝政府降遺贈稅「德政」,風傳媒,2015年06月03日,http://www.storm.mg/article/51560。
註3:2009年至2014年遺贈稅稅損估計
(1)各年度新制遺贈稅(單位:億元)
民國年度 98 99 100 101 102 103 合計
新制遺贈稅 35.8 105.5 133.7 154.8 192.5 254.3 876.6
房產遺贈稅 28.6 84.4 107.0 123.8 154.0 203.5 701.3
註:依註2說明,房屋贈與實徵數的80%。
(2)遺贈稅稅損估計
a.基本假設:
(a)實際遺贈平均稅率採舊制最高50%的一半,故稅率25%為現行10%的2.5倍。
(b)依前1計算,市價為公告價值的4.7倍。
b.應收遺贈稅=新制遺贈稅701.3億*遺贈稅率調整係數2.5倍*市價與公告價值調整係數4.7倍=8,240.2億
c.遺贈稅稅損=應收億8,240.2–實收701.3億=7,538億
2015年6月3日 星期三
信任親情-----幸福唯一通道/劉三
信任親情-----幸福唯一通道/劉三
「人非有信,就不能得神的喜悅…」這是聖經裡非常有名的一句話,講的是神與人的關係,但其實這句話也百分百適用於「人與人之間的關係」!
基督徒都知道,神與人的關係不能「憑感覺」,乃是「憑信心」,因為感覺很主觀,很短暫,很善變,上一秒感覺很好,下一秒感覺會跑掉。整個信仰就是在教導我們學會超越感覺,不被感覺左右,單單「相信」神的愛與神的主權,相信上帝的美善,不管感覺多糟糕都操練持續相信,這就是靈命進步的關鍵。
人與人之間,其實也是這樣,你無法信任一個人就註定要失去這份關係!其實關係還在,但因著你的懷疑,你感覺不到這份關係,你就以為它不在,對你而言,當你質疑它的時候,它就飄走了。
其實它並沒有飄走,它一直都在,否則你心情好的時候,為什麼又會肯定它的存在?一切都是心理在作祟!這就是為什麼聖經說懷疑的人就像海中翻騰的浪,只要起一點兒風,它就不安份,這對跟你相處的人絕對是折磨。所以一個人要幸福,一定要學會信任親情,因為親情就是「離你最近的人」,連親人都不信任,當然痛苦!
幾十年的服事中,看最多的悲劇就是夫妻之間不信任,其中最無辜的就是許多很有責任感的男人因為抓不到妻子的「感覺」,被妻子視為石頭,太太為了讓頑石點頭自然拿出無數千奇百怪的工具(刑具),有時拿榔頭死命地敲:「你到底愛不愛我啊」敲得先生莫名其妙,因為二人明明相安無事,就不知道什麼時候又會來把鋸子來回地鋸著「你為什麼都不理我,你是不是外面有女人」,要不然就是從外頭叫吊車吊起來摔,要先生跟她去參加教會活動,由牧師或是其他姐妹的先生來操控吊車,務必讓石頭出現自己想要的反應。
其實我所認識的男人幾乎都討厭被操控,想要幸福,最好信任男人,尤其是一個有責任感的男人,最好常念「他其實很愛我,只是不照我的方式表達」。
要男人找到女人的節奏感需要的是「智慧」而不是「轟炸」!男人不笨只是固執,而且對嘮叨很「反感」。當然,男人也要學會抓到妻子的感覺,那又是另一篇文章啦!
第二種最常見的情況就是親子之間的隔閡,很多孩子都覺得父母不愛他,這是非常正常的反應,因為傳統華人不善表達,父母愛的語言往往是嚴厲要求或是嘮叨指正,所以孩子理智知道父母愛他,但是情感卻感受不到,如果又讓感覺作主,當然就產生沒有被愛的不滿足感,我們不是刻意忽略感受,而是要用信心去主導感受,逝去的童年與青少年都不會回來,這時候,就要憑著信心相信上帝把我們放在這個家有祂的美意,我們憑信心感恩,父母不完美,但是他們盡力了,父母犯很多錯,但不是故意的。對親情有信任,幸福才不會飄走。
最後,要提醒「手足之間」也需要信任,相信兄弟姊妹之間的情感也會讓幸福指數提升,雖然大家都長大的,各自有不同的性格與想法,但是彼此扶持關心是沒有改變的,縱有誤會跟不滿,也都要放下,不然就是跟自己過不去。
基督徒最喜歡講愛,但別忘了,如今長存的「有信,有望,有愛」,愛的起頭就是相信,魔鬼就是從夏娃的懷疑與感覺開始得逞的。相信,才會幸福!
「人非有信,就不能得神的喜悅…」這是聖經裡非常有名的一句話,講的是神與人的關係,但其實這句話也百分百適用於「人與人之間的關係」!
基督徒都知道,神與人的關係不能「憑感覺」,乃是「憑信心」,因為感覺很主觀,很短暫,很善變,上一秒感覺很好,下一秒感覺會跑掉。整個信仰就是在教導我們學會超越感覺,不被感覺左右,單單「相信」神的愛與神的主權,相信上帝的美善,不管感覺多糟糕都操練持續相信,這就是靈命進步的關鍵。
人與人之間,其實也是這樣,你無法信任一個人就註定要失去這份關係!其實關係還在,但因著你的懷疑,你感覺不到這份關係,你就以為它不在,對你而言,當你質疑它的時候,它就飄走了。
其實它並沒有飄走,它一直都在,否則你心情好的時候,為什麼又會肯定它的存在?一切都是心理在作祟!這就是為什麼聖經說懷疑的人就像海中翻騰的浪,只要起一點兒風,它就不安份,這對跟你相處的人絕對是折磨。所以一個人要幸福,一定要學會信任親情,因為親情就是「離你最近的人」,連親人都不信任,當然痛苦!
幾十年的服事中,看最多的悲劇就是夫妻之間不信任,其中最無辜的就是許多很有責任感的男人因為抓不到妻子的「感覺」,被妻子視為石頭,太太為了讓頑石點頭自然拿出無數千奇百怪的工具(刑具),有時拿榔頭死命地敲:「你到底愛不愛我啊」敲得先生莫名其妙,因為二人明明相安無事,就不知道什麼時候又會來把鋸子來回地鋸著「你為什麼都不理我,你是不是外面有女人」,要不然就是從外頭叫吊車吊起來摔,要先生跟她去參加教會活動,由牧師或是其他姐妹的先生來操控吊車,務必讓石頭出現自己想要的反應。
其實我所認識的男人幾乎都討厭被操控,想要幸福,最好信任男人,尤其是一個有責任感的男人,最好常念「他其實很愛我,只是不照我的方式表達」。
要男人找到女人的節奏感需要的是「智慧」而不是「轟炸」!男人不笨只是固執,而且對嘮叨很「反感」。當然,男人也要學會抓到妻子的感覺,那又是另一篇文章啦!
第二種最常見的情況就是親子之間的隔閡,很多孩子都覺得父母不愛他,這是非常正常的反應,因為傳統華人不善表達,父母愛的語言往往是嚴厲要求或是嘮叨指正,所以孩子理智知道父母愛他,但是情感卻感受不到,如果又讓感覺作主,當然就產生沒有被愛的不滿足感,我們不是刻意忽略感受,而是要用信心去主導感受,逝去的童年與青少年都不會回來,這時候,就要憑著信心相信上帝把我們放在這個家有祂的美意,我們憑信心感恩,父母不完美,但是他們盡力了,父母犯很多錯,但不是故意的。對親情有信任,幸福才不會飄走。
最後,要提醒「手足之間」也需要信任,相信兄弟姊妹之間的情感也會讓幸福指數提升,雖然大家都長大的,各自有不同的性格與想法,但是彼此扶持關心是沒有改變的,縱有誤會跟不滿,也都要放下,不然就是跟自己過不去。
基督徒最喜歡講愛,但別忘了,如今長存的「有信,有望,有愛」,愛的起頭就是相信,魔鬼就是從夏娃的懷疑與感覺開始得逞的。相信,才會幸福!
行政院版的長照險行不行@eaton
筆者前文”長照基金從哪來”,天下獨立前三天才刊出,但我決定再寫一版,因為長照險很重要,千萬不能是花瓶或破產法案,也希望找財源的同時,為稅改鋪路。若前文得60分,希望新文得70分。
新文建議八點籌措財源之前,先探討財源設計的五大基本精神(上次較隱晦):
一、健保存在的價值比長照大得多,因此需一併考量健保與長照補助款的需求。
二、財源寧多不宜少,財源多元化無所謂,不必拘泥財源短期是否穩定。
三、長照係為「老有所終」,只要與富人稅有關,皆可納入。
四、企業負擔採人頭計對在地企業不公平,無異鼓勵企業出走,應有所平衡。
五、已喪失課稅時機,或宜運用於填補政府財政的稅項,不適合納入補助款。
http://www.thinkingtaiwan.com/content/4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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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版的長照險行不行
童振東
長照服務法已經通過,再通過長照保險法,台灣長照體系就能建立(註)。然而,政府編列長照補助款,需要相對的稅收支應,否則將淪為空殼長照,或是如同中研院朱敬一院士說的:「政客千萬不要騙人,一下健保、一下年金、一下長照、一下募兵,還外加輕稅簡政。騙人的後果就是遺禍子孫:我們這一代亂花錢,子孫輩還債。」國內對於長照具高度共識,若淪為破產或花瓶法案,真是諷刺。
根據行政院版本,每年長照經費需一千億,民眾負擔三成,企業負擔六成,政府負擔一成。行政院的算盤是,民眾每月平均負擔120元,不至於太痛;企業團體希望「負擔三成,其他應由政府支應,否則恐使企業轉單、外移或歇業」這類說法早就司空見慣。至於政府補助款呢?因涉及補助弱勢,每年需負擔300億,然而立委、民眾通常不會關心這碼事,眼前的政績最重要。
然而,政府補助款籌措條件並不樂觀,健保更是悲觀。中央政府債務餘額近5.5兆,潛藏債務24兆,預算赤字2000億元上下。未來三十五年每年健保補助款將從1800億增加到5000億(吳維修,人口結構與健保虧損,藥學雜誌113冊。因開徵健保補充費,上開數字會少些),連健保補助款都不足,還能補助長照險嗎?何況長照補助費用也會逐年增加。相對地,台灣含社會安全捐的租稅負擔率(稅收/GDP)只有18.5%,而歐盟為40%至45%,美國為24%,日、韓為27%上下,以上不少國家沒有長照,甚至連健保都沒有。
筆者認為,以現在社會氛圍,政府短期內大幅提高租稅負擔不容易,因此,補助款的財源設計,應符合幾個基本精神:
一、健保存在的價值比長照大得多,政府需要長照補助款,更需要健保補助款,因此,需一併考量健保與長照補助款的需求。
二、財源寧多不宜少,不必拘泥財源短期是否穩定,只要長期能滿足需求即可。
三、長照係為「老有所終」,只要與富人稅有關,皆可納入。致富多來自社會資源與機運,就算個人聰明努力,但那些特質來自天性,其實是恩典。疾病與意外影響個人,在流行病學總佔某個比例,若有人碰到,其他人的機率就降低,這不也是恩典?沒有資源、機運與恩典,能如何致富?明白這個道理,回饋社會就是義務。
四、企業負擔採人頭計,然廠商運用台灣的資源多寡不一定等同僱用員工數,台灣外銷訂單超過一半在海外生產,長照負擔對海外生產的企業有利,對在地僱用勞工的企業不利,這無異鼓勵企業出走,因此人頭分擔方式應有所平衡。
五、已喪失課稅時機,或宜運用於填補政府財政的稅項,不適合納入補助款。
基於上開說明,筆者建議補助款採以下方式籌措,每年預計可取得1450億,雖然不足,但可大幅降低政府補助款負擔:
一、企業負擔維持六成。去年台灣企業盈餘5.0兆,創歷史新高,與2008年相較,成長21%,企業負擔500億只是九牛一毛,出不起的弱勢企業應在少數。
二、以企業稅前利潤為基礎,課徵0.5%的長照附加捐,預計可取得250億稅收。如此可平衡人頭稅的問題。附加捐只有營所稅的3%,台灣營所稅不高,有效稅率更低,企業疑慮應該不大。
三、營業稅率由現行5%調升至5.5%,估計可取得350億稅收。消費產生營業稅,富人消費能力高,透過消費回饋社會,符合社會公義,而增加0. 5%對消費影響不大。
四、遺產稅率由10%提升至20%,預計可取得200億稅收。遺產稅支應「老有所終」,天經地義。過去遺產稅率提高前後的遺產稅收差異不大,有人據此推論提高稅率無法增加稅收。這個講法忽略社會可接受的最適稅率臨界點,若20%是臨界點,只要贈與稅率同步調整,就有機會收到更多,若實際測試成功,可一箭雙鵰:合理增稅與緩和貧富差距。
五、提高前5%-20%高所得者的有效稅率1%,預計可增加150億稅收。目前所得稅調整擺在前0.1%富人身上,然台灣前5至20%的家庭有效稅率僅為2.8至4.8%之間(101年),只比其後前50%家庭的1.2至2.3%高些,但與前5%的家庭16.2%存在很大落差,故有調整空間。該族群達88萬戶,算是第二級富人,與本案精神相符。
六、今年起兩稅合一實施扣抵減半,預計增加500億稅收,該稅性質屬富人稅,可納入補助款。實證發現,兩稅合一減稅產生的稅收損失,難以透過刺激經濟活動回收,因而造成稅損。取消兩稅合一是世界潮流,同時公司股利的90%為前5%高所得者擁有,如此有助於縮減貧富差距(雖然不少富人已為假外資)。今年起剛實施扣抵減半,加上所得稅最高稅率提高至45%,要全面取消兩稅合一,應不可能。
七、資本利得稅已喪失課稅時機,不適合納入基金。89年至今,家戶及企業房產漲了26兆,土地增值稅只收1.1兆,比例4.2%。然審議中的房地合一稅日出條款訂在明年,免稅門檻為獲利400萬,房價處在高檔,資本利得稅已喪失課稅時機。股票也是如此。89年至103年證交稅為1.36兆,約市值的6%,但是89年加權指數高點10202點至今9600多點,配發現金股息所蒸發的指數已納入綜所稅,故14年來投資人幾乎賠錢。筆者不反對課徵證所稅,總有高手賺錢,但資本利得稅可課多少呢?
八、房屋稅及地價稅屬於地方稅,難以納入基金。房屋稅及地價稅包括103年共收1360億,然若以美日標準,金額只有應收的30分之1,所以調一下,就可收到很多,而且跑不掉。只是稅項涉及所有人民,不管是地方或中央政府不到最後關頭,不會積極調整。
註:衛福部103年統計,有長照需求者35萬人。考量經濟的中低度失能者家庭為節省看護費用及語言熟悉度,會改選8小時長照。台灣每年護理科系畢業1.3萬人,當護士者3成,10年後僅1成,離職護士存量佔人口比例全球少有。長照工作固定8小時,壓力不似醫院,應能吸引離職護士及中年婦女加入。當然薪資不能停在現行時薪,否則人力還是堪慮。
新文建議八點籌措財源之前,先探討財源設計的五大基本精神(上次較隱晦):
一、健保存在的價值比長照大得多,因此需一併考量健保與長照補助款的需求。
二、財源寧多不宜少,財源多元化無所謂,不必拘泥財源短期是否穩定。
三、長照係為「老有所終」,只要與富人稅有關,皆可納入。
四、企業負擔採人頭計對在地企業不公平,無異鼓勵企業出走,應有所平衡。
五、已喪失課稅時機,或宜運用於填補政府財政的稅項,不適合納入補助款。
http://www.thinkingtaiwan.com/content/4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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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版的長照險行不行
童振東
長照服務法已經通過,再通過長照保險法,台灣長照體系就能建立(註)。然而,政府編列長照補助款,需要相對的稅收支應,否則將淪為空殼長照,或是如同中研院朱敬一院士說的:「政客千萬不要騙人,一下健保、一下年金、一下長照、一下募兵,還外加輕稅簡政。騙人的後果就是遺禍子孫:我們這一代亂花錢,子孫輩還債。」國內對於長照具高度共識,若淪為破產或花瓶法案,真是諷刺。
根據行政院版本,每年長照經費需一千億,民眾負擔三成,企業負擔六成,政府負擔一成。行政院的算盤是,民眾每月平均負擔120元,不至於太痛;企業團體希望「負擔三成,其他應由政府支應,否則恐使企業轉單、外移或歇業」這類說法早就司空見慣。至於政府補助款呢?因涉及補助弱勢,每年需負擔300億,然而立委、民眾通常不會關心這碼事,眼前的政績最重要。
然而,政府補助款籌措條件並不樂觀,健保更是悲觀。中央政府債務餘額近5.5兆,潛藏債務24兆,預算赤字2000億元上下。未來三十五年每年健保補助款將從1800億增加到5000億(吳維修,人口結構與健保虧損,藥學雜誌113冊。因開徵健保補充費,上開數字會少些),連健保補助款都不足,還能補助長照險嗎?何況長照補助費用也會逐年增加。相對地,台灣含社會安全捐的租稅負擔率(稅收/GDP)只有18.5%,而歐盟為40%至45%,美國為24%,日、韓為27%上下,以上不少國家沒有長照,甚至連健保都沒有。
筆者認為,以現在社會氛圍,政府短期內大幅提高租稅負擔不容易,因此,補助款的財源設計,應符合幾個基本精神:
一、健保存在的價值比長照大得多,政府需要長照補助款,更需要健保補助款,因此,需一併考量健保與長照補助款的需求。
二、財源寧多不宜少,不必拘泥財源短期是否穩定,只要長期能滿足需求即可。
三、長照係為「老有所終」,只要與富人稅有關,皆可納入。致富多來自社會資源與機運,就算個人聰明努力,但那些特質來自天性,其實是恩典。疾病與意外影響個人,在流行病學總佔某個比例,若有人碰到,其他人的機率就降低,這不也是恩典?沒有資源、機運與恩典,能如何致富?明白這個道理,回饋社會就是義務。
四、企業負擔採人頭計,然廠商運用台灣的資源多寡不一定等同僱用員工數,台灣外銷訂單超過一半在海外生產,長照負擔對海外生產的企業有利,對在地僱用勞工的企業不利,這無異鼓勵企業出走,因此人頭分擔方式應有所平衡。
五、已喪失課稅時機,或宜運用於填補政府財政的稅項,不適合納入補助款。
基於上開說明,筆者建議補助款採以下方式籌措,每年預計可取得1450億,雖然不足,但可大幅降低政府補助款負擔:
一、企業負擔維持六成。去年台灣企業盈餘5.0兆,創歷史新高,與2008年相較,成長21%,企業負擔500億只是九牛一毛,出不起的弱勢企業應在少數。
二、以企業稅前利潤為基礎,課徵0.5%的長照附加捐,預計可取得250億稅收。如此可平衡人頭稅的問題。附加捐只有營所稅的3%,台灣營所稅不高,有效稅率更低,企業疑慮應該不大。
三、營業稅率由現行5%調升至5.5%,估計可取得350億稅收。消費產生營業稅,富人消費能力高,透過消費回饋社會,符合社會公義,而增加0. 5%對消費影響不大。
四、遺產稅率由10%提升至20%,預計可取得200億稅收。遺產稅支應「老有所終」,天經地義。過去遺產稅率提高前後的遺產稅收差異不大,有人據此推論提高稅率無法增加稅收。這個講法忽略社會可接受的最適稅率臨界點,若20%是臨界點,只要贈與稅率同步調整,就有機會收到更多,若實際測試成功,可一箭雙鵰:合理增稅與緩和貧富差距。
五、提高前5%-20%高所得者的有效稅率1%,預計可增加150億稅收。目前所得稅調整擺在前0.1%富人身上,然台灣前5至20%的家庭有效稅率僅為2.8至4.8%之間(101年),只比其後前50%家庭的1.2至2.3%高些,但與前5%的家庭16.2%存在很大落差,故有調整空間。該族群達88萬戶,算是第二級富人,與本案精神相符。
六、今年起兩稅合一實施扣抵減半,預計增加500億稅收,該稅性質屬富人稅,可納入補助款。實證發現,兩稅合一減稅產生的稅收損失,難以透過刺激經濟活動回收,因而造成稅損。取消兩稅合一是世界潮流,同時公司股利的90%為前5%高所得者擁有,如此有助於縮減貧富差距(雖然不少富人已為假外資)。今年起剛實施扣抵減半,加上所得稅最高稅率提高至45%,要全面取消兩稅合一,應不可能。
七、資本利得稅已喪失課稅時機,不適合納入基金。89年至今,家戶及企業房產漲了26兆,土地增值稅只收1.1兆,比例4.2%。然審議中的房地合一稅日出條款訂在明年,免稅門檻為獲利400萬,房價處在高檔,資本利得稅已喪失課稅時機。股票也是如此。89年至103年證交稅為1.36兆,約市值的6%,但是89年加權指數高點10202點至今9600多點,配發現金股息所蒸發的指數已納入綜所稅,故14年來投資人幾乎賠錢。筆者不反對課徵證所稅,總有高手賺錢,但資本利得稅可課多少呢?
八、房屋稅及地價稅屬於地方稅,難以納入基金。房屋稅及地價稅包括103年共收1360億,然若以美日標準,金額只有應收的30分之1,所以調一下,就可收到很多,而且跑不掉。只是稅項涉及所有人民,不管是地方或中央政府不到最後關頭,不會積極調整。
註:衛福部103年統計,有長照需求者35萬人。考量經濟的中低度失能者家庭為節省看護費用及語言熟悉度,會改選8小時長照。台灣每年護理科系畢業1.3萬人,當護士者3成,10年後僅1成,離職護士存量佔人口比例全球少有。長照工作固定8小時,壓力不似醫院,應能吸引離職護士及中年婦女加入。當然薪資不能停在現行時薪,否則人力還是堪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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