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9月22日 星期一

原諒加害者有無條件?

921日,在「美國轉折點」為查理·柯克舉辦的追思會上,遺孀Erika Kirk致詞時說,她將延續丈夫的遺志,並表示:「我原諒他。因為這是基督所做的。仇恨的答案不是仇恨。」她引用耶穌在十字架上的禱告:「父啊,請原諒他們,因為他們所做的,他們不曉得。」 

《馬太福音》中的「愛你的仇敵」,不僅是一種道德理想,也是避免報復循環、化解社會衝突的方式。在自由民主的社會,寬恕更意味著維持社會秩序與和解。但聖經中的「饒恕」有不同層次,必須區分「內心的態度」與「實際的修復」。 

在《馬太福音》5:44,耶穌呼召人說:「要愛你們的仇敵,為那逼迫你們的禱告。」這強調不以惡報惡的心態。在《馬太福音》18:21-22,耶穌更指出饒恕不應設限,因為這是信徒效法天父慈愛的生命態度。 

然而,聖經也指出,赦免並非全然無條件。《路加福音》17:3-4 說:「倘若你的弟兄得罪你,就勸戒他;他若懊悔,就饒恕他。」這顯示悔改是人際饒恕的重要前提。上帝的赦免也同樣如此——《使徒行傳》2:38 要求悔改與受洗,《約翰一書》1:9 則教導人要認罪,才得蒙赦免。 

因此,基督徒在人際關係中,常將饒恕理解為兩層:1.內心放下仇恨,不讓報復心綑綁自己;2.若要真正恢復關係,則必須建立在加害者的悔改與改變之上。總結來說,聖經呼召信徒在心態上無條件饒恕,但關係的重建則有條件。如果缺乏悔改,強行和解不僅是傷害受害者,更可能淪為縱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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