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在中華MOD 看了電影《艾瑪》,改編自珍.奧斯汀原著,算是應景奧斯汀誕生 250 週年。常有人說「奧斯汀是英國的瓊瑤、瓊瑤是台灣的奧斯汀」,其實兩人的愛情觀南轅北轍。
瓊瑤筆下的愛,是「用愛情對抗世界」。愛情不只是人生的一部分,而是用來否定現實的力量。家庭反對、社會規範、經濟條件,都被拋在一旁,唯一重要的是「你愛不愛我」。因此,為愛受苦犧牲,甚至毀掉人生,都被視為真愛的證明。痛苦越深,愛越真;不愛就無法活下去。情緒如洪水,世界若沒有完美的愛情,便一文不值。
這種濃烈卻失真的愛,像烏托邦想像。它預設人性可靠、情感純淨,但現實中的人脆弱、自私而有限。瓊瑤的愛情觀,深受《西廂記》《牡丹亭》《紅樓夢》等明清通俗文學影響:愛情被抬升為生命最高價值,違抗父母、對抗禮教、為愛受苦,都是純潔與崇高的象徵。這並非儒家主流倫理,而是秩序之下的「反動浪漫」。
在中華文化中,長期存在一條關於「情」的暗流——「情不知所起,一往而深」;「為情而生,為情而死」。情感被視為比理性、制度、現實更真實。瓊瑤將這條暗流推到極致:世界可以假,但愛情必須是真的。於是,女性的愛以痛苦、犧牲與眼淚來衡量,不問結果,只問是否愛過痛過撐過,與「苦難即崇高」的文化敘事呼應:忠臣要殉國;烈女要殉節;戀人要殉情。
奧斯汀寫的是「人在制度中的愛情」。愛情不是逃離現實,而是人在現實裡最理性的勇敢。她的故事發生在階級、財產、收入、繼承與女性經濟不獨立的結構中,婚姻重要,卻不是唯一出路。因此,奧斯汀筆下的女性不會被愛情沖昏頭。
她們會思考、判斷、承認自己看錯人,尊重自己的感受,並為選擇負責。她們的愛包含智慧、良善與公義,也充滿克制、諷刺與冷靜的英式幽默。幽默不是裝飾,而是倫理工具:用來嘲諷自戀、拆穿虛榮、拉開情緒距離,避免自我感動。所謂真愛,是「我仍是我,並選擇與你同行」,相信人在不完美的世界裡,憑理性與品格,仍能過得不錯。
奧斯汀深受 18 世紀英國啟蒙思想與新教倫理影響:節制、誠實、承擔後果;強調判斷力,要求情感被檢驗,而非被膜拜。愛情不是衝動,而是品格的選擇,必須經得起時間與理性的考驗。她不否認制度的限制,卻反問:在這樣的現實中,人是否仍能誠實地去愛?她的答案不是革命,而是在限制裡活出尊嚴。這點像《大濛》裡的阿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