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1月20日 星期四

笨蛋,重點不在資本利得稅 (eaton)

笨蛋,重點不在資本利得稅 (自由時報)

陳振東 101.5.30

最近證券及不動產要不要課徵資本利得稅,大家各說各話。筆者認為,這些都是假議題。股市從民國八十九年漲到一萬二千點至今已二十年了,贏虧互抵,可有資本利得空間?不動產更不必講了,以中位數房價跟中所得相比,美國房價所得比約三至五倍,台北市已超過二十倍。高居的房價未來的資本利得在哪?執政者長期錯失良機,現在真要課已課不到多少稅了。其實真正不公不義的,是已連續十二年財政赤字的政府!

眼前的重點已不在資本利得稅!以義大利、希臘的經驗,重點在於查逃漏稅。據估計,義大利一年逃稅金額約三千六百億美元,希臘約三百億美元。這些金額足可免於財政危機。歐元集團主席、盧森堡總理榮科(Jean-Claude Juncker),曾經批評希臘是一個「腐敗的國家」。從富商巨賈到小本經營的商店,各行各業逃稅的問題都很嚴重。多年來政府始終睜一隻眼閉一隻眼,未嚴格執行稅法。國際貨幣基金(IMF)總裁拉加德(Christine Lagarde )說,拉加德批評希臘人「企圖逃稅」,比起因經濟問題與撙節措施而受苦的希臘人,她還比較同情非洲貧童。

根據台北大學蘇建榮教授等國內學者研究,台灣綜所稅各類所得短漏報高達四十五至六十九%之譜。這跟財政部查核營業稅僅五%逃漏額、去年查核總逃漏稅額五七七億元比較,相差甚遠。民國一百年營利事業所得稅實徵三千六百億、綜所稅實徵三千四百億及營業稅實徵二千八百億,若以短漏三十五%推估,可能逃漏稅額達三千五百億,這才是財政部要努力的重點,猜測可能的區區一百億證所稅豈能相比!

國稅局過去查逃漏稅確有收獲,但稅網一直破了大洞,主因在於民眾沒有索取發票的習慣。要民眾養成習慣,一定要大破大立,不能小家子氣。筆者建議,首先,除攤販外,所有商家都要開發票。到處免開發票的商家,反而讓民眾養成不拿發票習慣。當然商家報稅門檻仍可沿用現行規定。其次,依可能的逃漏稅額作為基礎,提高發票獎金。以一般大型買賣業每年提撥稅後利潤的三十%作為來年廣告費為標準,乘上可能逃漏稅額三千五百億,每年按理應提撥一千億獎金,然後逐年遞減,而不是現行不到百億的獎金預算。其三,若逃稅是犯法行為,不拿發票者是不是共犯?是否應有罰則?稽徵人員可否現場查核,就像警察抓闖紅燈一樣?其四,大量補足查核約雇人員,以改善現行需限時限量完成案件所造成的品質不佳窘況。

若政府當局一再蹉跎,又執意用十六兆潛在政府負債的半數來支付軍公教退休金,台灣成為歐豬,時日不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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