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 (3/4) 蔡總統出席前財政部長、期交所董事長許虞哲的告別式,她表示,沒有許虞哲,稅改不會成功。
在我看來,稅改只對原結構做調整,總稅收變動幅度不大,談不上大成功,但還是有不少值得稱許之處,至少大幅降低多年來的紛紛擾擾。
我曾投書多篇稅改建議,其中一篇指出,應調整外資股利所得稅率,當時官學界沒人想到,大家的焦點都在富人稅。許董在一次媒體專訪說到,他聽到這建議。最後定案調高稅率0.5%,每年多收50億。50億只佔原收的2.5%,而台股現金股息率3.5%,全球最高(與英國相當),比美國高1.5%,所以外資沒抗議,也不至於影響其投資意願,自然產生負面影響,例如:股價本益比、央行的外匯利差收入。
稅改當時,有些人不明就裡批評,包括前WTO大使、中研院經濟院士
朱敬一,其中一個說法是:綜合所得的最高邊際稅率45%,但是股利所得改為分離課稅26%,「這不是圖利富人,什麼才是圖利富人?」
我們看事情不能隨意切割,要有整體系統觀,意即要考量其他稅則調整及國際競爭力。在此我說明這點,聊表對許前財政部長的敬意:
1)這次營所稅從17%,提高到20%,富人稅率增加3%。
2)綜合所得的邊際稅率45%,股利所得分離課稅26%,不能簡單推論減了19%,因為上市櫃公司股利佔盈餘約55%,從有效稅率來看(公司盈餘基礎),這塊減了8.6% (19%*55%*83%)。
3)保留盈餘稅從10%,降了5%。有人說可提高投資意願。問題是,不管保留盈餘有無投入研發與投資,都有助於股價,而資本利得免稅,所以這點我認同一半,因此減了0.9% (5%*45%*83%*50%)
4)綜上,富人的有效稅率減了6.5% (3-8.6-0.9)。
稅改前,大股東投資一家公司的有效稅率為41.2% (營所稅17%+股利所得稅45%*55%*83%+保留盈餘稅10%*45%*83%)。這在國際是沒有競爭力的。如今稅改減了6.5%,有沒有過分,是可以再討論。
討論公平正義之前,請記得一事:不良的大股東是不少,但其他努力認真良善的人投資成功前有許多失敗,而這些失敗很多是傾家蕩產、倒閉告終,那些錢造就就業機會,也可能是未來成功的基礎,但少有能夠抵稅的QQ。(eat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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